酒精依賴
從近年來國內的壹些流行病學調查結果來看,酒精依賴在我國已成為壹個
嚴重的精神衛生問題,而且還有發展的趨勢。要解決這個問題光靠衛生部門和醫務人員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壹整套的國家政策和行政法規並切實落到實處,以及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和移風易俗。
酒精依賴的基本特征是強烈的、甚至是壓倒性的飲酒欲望。
根據《國際疾病分類》(ICD-10)草案(1990年),酒精依賴癥的診斷必須在過去壹年中至少出現以下三項:
(1)強烈的飲酒欲望或飲酒強迫感。最喜歡的輔導站!
(2)控制自己推遲飲酒或減少飲酒的能力明顯下降。
(3)通過飲酒來緩解戒斷癥狀,並且知道飲酒有這種效果。
(4)出現戒斷癥狀。
(5)耐受性增強的證據:為了產生同樣的效果,必須比過去喝更多的酒,或者過去令人陶醉的酒量現在喝了也不會醉。
(6)固定的飲酒模式:例如,每天早上必須喝酒。或者,無論社交環境多麽不適合喝酒,每天都必須喝酒。
(7)飲酒以外的樂趣和興趣逐漸消失,在兩件事之間做出選擇時,飲酒總是優先於飲酒。
(8)即使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飲酒有害(例如,醫生告訴他飲酒會對肝臟造成損害;病人因飲酒而失去工作或受到懲罰;飲酒造成巨大的經濟困難和嚴重的家庭不和),仍然繼續飲酒。
這是壹個臨床有用的診斷標準,不應被誤解。例如,壹個酒精依賴者具備上述(5)、(6)和(7)中的三項,但卻不具備其他任何壹項。這是因為他家裏很有錢,不需要工作,妻子也很 "賢惠",家裏總有足夠的酒讓他喝,所以多年來他每餐都沒有斷過酒。因此,酒精依賴癥的其他五項標準都不存在。但這絕不意味著他沒有強烈的飲酒欲望,也不意味著如果他停止飲酒或少飲酒就不會出現戒斷癥狀。
常見的戒斷癥狀包括頭痛、睡眠障礙、出汗、手抖、無力感、腹部不適、焦慮、抑郁,嚴重的還會全身痙攣。飲酒能使戒斷癥狀迅速消失,這是戒斷癥狀的特點。
酒精依賴癥是逐漸形成的,因此,對於診斷不充分,但有上述壹種或兩種情況的飲酒者,應考慮為酒精依賴癥的候選人,是預防的重點。
依賴是精神生活物質慢性中毒的基本形式。因此,酒精依賴者容易出現各種酒精綜合征,如震顫性譫妄、科薩科夫綜合征、幻覺、病理性嫉妒、人格改變以及各種精神病狀態等。
酒精依賴癥並不難治,只要病人配合,住院治療幾乎可以100%治愈。難點在於出院後的復發率很高。酒精依賴者在戒酒後只要壹接觸酒精,很快就會重新陷入依賴狀態,而且往往比上次更嚴重。中國在預防復發方面做得很少,這與缺乏心理治療密切相關。許多酒精依賴者都有人格障礙,甚至是人格障礙。還有很多人存在長期的社會心理問題或精神障礙。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每當遇到困難時,他們就會回到 "壹醉解千愁 "的老路上去。
藥物依賴
藥物依賴有兩種不同類型:醫療依賴和非醫療依賴。這裏只討論前者。
藥物依賴的診斷標準原則上與前面所述的酒精依賴相同。不同藥物產生依賴性的難易程度和速度差別很大。醫生必須了解哪些藥物容易產生依賴性。
目前臨床上最常見的依賴性藥物是催眠藥、鎮痛麻醉藥和抗焦慮藥。在臨床實踐中,心理治療是預防藥物依賴的最重要方法。值得註意的是,藥物依賴在醫生和護士中很常見,這與藥物管理方面的問題有關。用藥必須有療程,無限期服藥是錯誤的。對於需要長期服用依賴性藥物的患者,必須嚴格做到停藥。
壹般來說,神經科病人容易產生藥物依賴。醫生應該認識到,這些患者對藥物的追求是壹種神經質行為,即暫時緩解或表面解決精神痛苦的行為,而進壹步徹底解決問題則更加困難。
人格的依賴性
人的本質是軟弱的,因為他還不具備獨立存在的能力,必須依靠母親(或母親的代理人)來維持生計。在沒有獨立存在的情況下,精神或情感上的依戀(依附)就會相應產生。然而,並不是每個嬰兒都有依戀。有嚴重智力障礙或其他嚴重缺陷的嬰兒沒有依戀。自然和身體發育正常的嬰兒也並非都有依戀。母親的溫暖是形成依戀的必要條件。沒有依戀的嬰兒長大後很可能在情感上有缺陷,比如對人缺乏溫柔,甚至情感冷漠。人格分裂的母親所生的孩子往往也是人格分裂的,這可能與遺傳和後天養育有關。母親或代孕者過於頻繁地更換,嬰兒無法建立起依戀關系。
如果孩子的依戀關系被忽視,母子突然分離會導致分離焦慮或無依戀抑郁癥。
隨著孩子逐漸長大,母親會逐漸放手,尊重孩子的意願,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這樣,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就會具有獨立精神,而這正是健康人格的重要特征。
如果母親總是對孩子過分保護,事事為她著想,用表揚、愛撫和物質獎勵來不斷強化孩子對她的依賴心理,把馴服和順從放在第壹位,孩子壹縣表現出獨立的傾向,母親就會表示不滿,進行批評指責甚至懲罰,那麽孩子就容易發展成依賴型人格。
根據DSM-III-R,依賴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是至少具備以下五項:
(1)在沒有他人過多建議和保證的情況下,無法對自己的日常生活做出決定。
(2)需要並允許他人為自己做出重要決定,例如選擇在哪裏定居和找什麽工作。
(3)即使知道自己錯了,也會因為害怕被拋棄而同意別人的意見。
(4)在制定計劃或做某件事情時無法做出決定。
(5)為了取悅別人(沒有權勢的人)而主動做壹些不愉快或有損尊嚴的事。
(6)獨處時感到不自在或無助,或試圖避免獨處。
(7)當親密的人際關系被打斷時,感到被蹂躪或無助。
(8)總是害怕被拋棄。
(9)容易因他人的批評或不認可而感到受傷。
典型的依賴型人格障礙比較少見,但具有依賴特質的人,即具有上述l到4項中任何壹項的人,卻相當常見,尤其是在神經質患者中。依賴特質是神經癥的根源之壹,而依賴作為壹種心理狀態,是神經癥病理學的主要支柱之壹,也是心理治療的壹種常見阻力。依賴意味著對自己不負責任,這是心理治療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之壹。在壹定的社會條件下,對他人或任務不負責任並不是精神失常的表現,但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人毫無例外都是精神上的無能者。
嬰兒期的依戀可以發展為愛和依賴。愛是人類最寶貴的建設性情感,而依賴則是壹種病態的人格特征。很多人分不清愛和依賴,分不清愛孩子和不尊重孩子。我們常說,世界上沒有不愛孩子的母親。然而,我國有太多的父母不尊重自己的孩子,粗暴地幹涉孩子的獨立和自由。對於壹個處在成長岔路口的孩子來說,成人(尤其是父母)對孩子的尊重程度將決定他未來的道路。我們都必須認真對待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