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執業藥師
執業藥師(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經全國統壹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品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
藥劑師負責審查醫生開出的幾種藥物是否存在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史和醫生的診斷為病人推薦最合適的藥物劑型和劑量。同時,他們還就服藥時的註意事項和服藥方法向病人提供建議。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
執業藥師的執業範圍
1、藥品生產管理
執業藥師在藥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藥品質量管理、生產過程監督、質量檢驗和質量控制工作。他們需要了解藥品的原材料、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確保藥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規定。
2、藥品流通管理
執業藥師在藥品流通企業主要負責藥品的采購、儲存、銷售和配送工作。他們需要了解藥品的種類、價格、儲存條件和銷售渠道,確保藥品在流通過程中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3、醫療機構藥學服務
醫療機構執業藥師主要負責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服務。他們需要了解醫療機構藥品管理的相關法規和制度,協助醫生合理用藥,提高藥品療效,減少不良反應。
4、藥學教育與研究
藥劑師主要在藥學教育與研究單位從事教學與研究工作。他們需要了解藥學的基本理論和實踐知識,通過教育和研究提高藥學領域的研究和應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