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流程
1、申請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患規定病種可申請特殊病種待遇。
2、病種範圍: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臟器功能衰竭癥、腦血管意外、高血壓病、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重性精神障礙性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肺結核、兒童孤獨癥、完全性生長激素缺乏癥。
3、提供材料
1)城鄉居民醫保卡和身份證(復印件)
2)蓋有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印章的特殊病種審批表
3)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
4)診斷相關病種檢查、檢驗、影像報告等材料
5)2寸彩色照片2張
4、申請流程
1)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或鄉鎮(街道)經辦機構領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
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主管醫生填寫“主要病史”、“治療經過”、及“提供依據”、科室主任簽署“診斷意見”、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審核同意蓋章後,參保人將特殊病種門診審批表和申請特殊病種相關的材料送鄉鎮(街道)經辦機構,由鄉鎮(街道)經辦人員登記匯總後將材料報送縣社保局城居醫保科。
2)縣社保局成立特殊病種認定小組,於每月25日對參保人員的申請進行審核,對於符合特殊病種認定要求的參保人員給予審核通過,發給特殊病門診專用病歷,並統壹返回到參保地申報點,由申請人到參保地領取。
3)經審批的特殊病種病人就醫時,必須持專用病歷、醫保卡按規定就醫,在醫院就醫時,符合特殊病門診治療的藥品及相關輔助檢查,可直接刷卡結報;與指定特殊病種無關的醫療費用,按照普通門診相關規定報銷,在縣外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特殊病門診費用,由參保人先自理後,攜帶門診發票(原件)、醫保卡、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信用社卡或存折(復印件)到鄉鎮(街道)經辦機構受理。
5、辦理時限
條件符合、材料齊全,壹般30日內完成。
6、待遇享受從審批次日開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