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氟哌啶醇片為例,此前,氟哌啶醇片說明書適應癥項包括精神分裂癥、躁狂癥、抽動穢語綜合癥,兒童用藥項僅描述為“參考成人劑量,酌情減量”,缺乏明確劑量方案建議。此次公告將說明書適應癥項細化為“精神分裂癥:13至17歲青少年;孤獨癥或廣泛性發育障礙的攻擊行為:6至17歲兒童和青少年;抽動障礙:10至17歲兒童和青少年”,並按疾病分別闡述用法用量。譬如,對治療孤獨癥或廣泛性發育障礙的攻擊行為,6至11歲兒童的推薦劑量為0.5-3mg/天,12至17歲青少年的推薦劑量為0.5-5 mg/天,按劑量口服給藥(2-3次/天)。相關內容同時要求,6周後須對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進行評估。
近年來,為進壹步滿足兒科臨床用藥需求,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與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北京兒童醫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設立了“上市藥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信息規範化項目”,集中臨床專家力量,根據藥品審評技術標準,結合兒科臨床用藥實踐,研究論證對兒童臨床常用藥品增補兒童用藥信息。此次公告的3種藥品是該項目提出的第壹批品種。
此次已上市藥品說明書增加兒童用藥信息是壹次科學實踐。考慮到臨床實際使用數據往往真實地反映了迫切的臨床用藥需求和兒童患者用藥的獲益風險情況,國家藥監局高度重視兒科臨床實際用藥數據,在遵從科學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真實世界證據,完善藥品說明書。相關工作仍在持續推進,前不久,第二批6種已上市抗腫瘤藥說明書增加兒童用藥信息修訂意見已對外公開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