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廠長是本廠消防安全的第壹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廠的消防安全工作。
廠長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保證本廠的消防安全符合消防安全規定,掌握本廠的消防安全情況。
2、把消防工作與本廠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廠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消防安全。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落實,及時處理消防安全設計中的重大問題。
6、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廠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二、安全員是工廠的消防安全管理者。
安全員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編制年度消防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保證消防安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執行情況。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5、組織實施全廠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員工是本廠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者。
員工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員工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培訓,掌握撲救火災的常識,必須做到知位
2、嚴格遵守本廠的防火制度。
3、保持室內完好、清潔,不準堆放可燃物。
4、經常檢查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5、嚴禁在防火重點部位吸煙、使用明火。
6、認真保管好消防器材,未經消防部門許可,不得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第二條 防火安全檢查
綜合辦公室應至少每季度進行壹次防火檢查,各班應至少每月進行壹次防火巡視、檢查
1、火災隱患的整改和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情況。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完好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聲響。
6、特種工等員工掌握的消防知識。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及廠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等消防安全重要汙點。
9、防火值班及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檢查。
11、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防火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綜合辦公室、班組作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者,應當每年至少對每個員工進行壹次消防安全教育
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本崗位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火災報警、撲救和自救逃生知識與技能。
3、消防應急預案的內容。
第四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
1、廠區消防器材的範圍包括: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帶、沙桶等。
2、為保證消防器材能迅速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達到預定目的,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對消防器材進行管理。
3、各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4、義務消防隊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在無任何火警、火災情況下,隨意使用和損壞消防器材的,按《排水管理處獎金
危險品、易燃、易爆安全管理規定
1、儲存、使用化學危險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安全措施,並用容器盛裝危險品
3、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必須檢查登記,進入倉庫後應定期檢查。庫房嚴
4、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庫房(櫃)內,實行雙人雙鎖存放。入庫要
5、危險品實行兩人兩帳的登記方法,應定期對帳,做到帳帳相對,以防危險
6、使用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的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註意自身安全防護。
7、采購、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任何部門
8、危險化學品采購員、保管員應持證上崗,定期參加復審和其他規定的培訓教育活動。
第六條 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
1、為了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維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確
2、凡在本單位儲存、使用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所稱化學危險品是指實驗室使用的化學品。
4、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保持人員相對
5、劇毒品必須實行雙人管理、雙人上鎖、雙人運輸、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 "五雙 "制度
6、盛裝化學危險品的容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驗。盛裝化學危險品的容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驗,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
7、化學危險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之間應有安全距離的主通道、不得超量儲存
8、防火、防潮、易燃、易爆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露天、潮濕、漏雨存放
9、陽光照射易燃、易爆或產生有毒氣體。日光照射下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和桶、罐等易燃液體,
10、化學性能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矛盾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壹倉庫或同壹儲藏室存放
第七條 禁止使用的電器
1、各科室、各班組不準使用的電器(電爐、電熱杯、電暖器、電熱器等電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如生產需要
2、未經批準的非生產用電器壹律交倉庫,統壹保管。
3、上夜班的工人,晚飯交給門衛燙或燒。
4、各崗位夜間需燒水,由廠門衛負責供應。
5、外來施工單位,也要按本通知執行,違者經濟制裁。
6、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凡發現私自使用電熱器具壹次,扣除當月獎金;如屢犯,
7、凡不執行本通知,發生觸電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賠償、行政處分,直
6、本通知由公司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