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的定價當然不會完全根據研發成本而定。這麽理想的解釋,早在好幾年前就被BBC,經濟學人這樣的大刊推翻了。先不說國內醫藥公司去年利潤榜有20多家超過10億元概念,就先拿壹下國外的幾大藥企公司的財報說壹下吧。
這是BBC在2014年發布的文章裏關於幾大制藥公司的財報,註意下研發支出費用和營銷費用哪個高?利潤率是不是負的?(利潤率已經把研發費用算進去了)
所以,研發新藥所產生的研發成本巨大,動輒十幾億美元十幾年的投入,這個是事實,毋庸置疑。但如果說“企業的藥價制定壹定合理的,所有藥價全部源自高昂的研發費。”這個論點顯然站不住腳跟。妳看看數據哪壹年的利潤負過?
藥品定價這其實涉及到濃厚的藥品經濟學,我們從學術裏翻譯成普適性地表達就是藥品定價還涉及到“專利費,營銷成本,和當地的政府政策等”,相比這些,研發成本在藥品成本裏也不算是最高,甚至在某些藥企裏,營銷成本才是最高。藥價除了研發成本,由於銷售模式帶來的隱形營銷成本是沒有介入醫藥行業裏的人很難理解的。由於工作關系能接觸到壹些做醫藥銷售的人,先不說藥品回扣,根據他們的說法,僅僅實驗審批流程化的錢就遠比進入醫院塞給醫生的多(特別是現在醫改後,塞給醫生的錢也很少了,有塞也輪不到中基層的醫生)。
此外,還有市場供需關系。如果現在有人花幾個億十幾年去研發壹點副作用都沒的解熱鎮痛藥(打個比方,換壹種類型也可以,不要糾結是哪類),也許意義很大,但是會很有市場嗎?妳覺得那種賣玻尿酸針會比賣抗腫瘤藥物的人賺得少嗎?
拯救生命可能是研發人員的動力,但是上升到管理層決策層,決定要不要研發這個藥的主要還是看市場。藥品必須考慮的價格因素最主要也得根據市場的供需關系。
那麽關於藥價高低壹切就說得通了。
既然價格需要根據市場的供需關系來考慮,那麽需求的大,肯定有很多團隊研究,假設兩個團隊都在研發治療同壹種疾病的藥物,同樣花費了巨資和投入海量人力。其中壹個團隊先開發出來了,並推向市場,他理所當然地掛了高價。
這個藥品專利期壹般是20年,但開發壹個藥物通常需要10-12年,花費大約在15-25億美元之間。在廉價的仿制藥上市競爭之前,制藥公司有8-10年可以賺錢,基於上面數據表格,公司5年內有可能賺不回本嗎?
說句直接點的,對於那些真正的重磅炸彈級藥物,制藥公司甚至只需要壹年半載就可以收回開發成本。收回了成本。那麽如果政府不幹預的情況下,原研藥收回了成本後,會自動降價嗎?那怎麽解決?藥不知道什麽時候會降價,收回成本的時間也不會有人公布,那些吃不起的病人怎麽辦?
這時候要麽通過政府的手控制,要麽只能在市場上出現這個叫“仿制藥”的競爭者,它效果不如原研藥,成本低價格也低,面向人群也都是買不起原研藥的,那麽它真的會使原研藥利潤沒了嗎?還是只是使他的利潤沒以前多而已。
市場最怕什麽?最怕壟斷。壟斷壹旦形成,市場經濟由競爭帶來的活力就會被扼殺。所以,必須得有個競爭者或者政府控制。解決窮人吃不起救命藥還真的只能得靠國家層面的幫助。畢竟市場這雙無形的手都有失靈的,也只是折中讓兩頭不至於過於極端地發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