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被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患者在車上發生的院前急救費用可以申請報銷,但救護車費用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藥品、檢查費、化驗費、吸氧費、治療費、搶救費等。,符合救護車費用要求的,可與急診住院觀察的醫療費用壹並按住院治療報銷。如果是退休幹部,按照規定,因急診或重病被叫到醫院時,急救車費由原工作單位報銷。醫療保險壹般指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壹、叫救護車的註意事項
1.確定對方是否是醫療救援中心。
2.在電話裏解釋病人的詳細地址。
3、說明患者的主要病情。如吐血、昏迷或摔下樓梯等。,以便救護人員為治療設施做好準備。
4.報告來電者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壹旦救護人員找不到病人,就可以聯系打電話的人。
5、如果有壹批傷員或中毒病人,必須報告事故原因。
6、掛電話時,要有人在家門口或路口等著,並引導救護車。
7、準備好隨病人帶走的藥品,如衣物等。如果是藥物中毒的患者,要帶上可疑的藥物;如果是斷肢傷員,取斷肢等。當然,別忘了帶盡可能多的醫藥費。
8、搬運病人的過道。
9.如果救護車在20分鐘內仍未出現,可以再次撥打120。如果病情允許,就不要找其他車輛了,因為只要120接到妳的電話,肯定會來救護車的。
10,選擇去哪家醫院有兩個標準。壹是就近,二是考慮醫院的特點。但首先是“就近”原則,因為對於需要搶救的病人來說,爭取時間尤為重要。
二、120救護車收費標準:
1.以省會城市內及周邊就診為例,包括院前急救費70元,救護車費20元(含10公裏以內,10公裏以上每公裏加2元),擔架服務費20元也用於擔架,壹樓沒有電梯的加3元。
2.根據病情,院前急救常見費用有心電監護75元、鼻導管吸氧3元、外周血糖10元、床邊心電圖12導聯35元、靜脈留置針輸液70元左右、外傷患者頸部支撐、腰圍、固定疑似骨折肢體的背帶170元。
3.醫療廢物處置費2元,壹般特殊護理費9元,藥物等治療搶救費用另計。撥打急救電話120壹次,出動救護車和急救人員的最低費用為院前急救費用70元,外加救護車費用20元,醫療廢物處置費用2元,***92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