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的表達和描述:x±s表示的定量信息近似服從正態分布,M(QR)表示的定量信息是偏態分布;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刻度,並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用統計圖表時,所用統計圖表的類型應與信息的性質相匹配,並使刻度軸上的刻度值符合數學原理;用相對數時,分母不應小於20,註意百分數與百分比的區別。
3.統計分析方法的選擇:對於定量資料,要根據所用設計的類型、資料的條件和分析的目的,選擇適當的統計分析方法,不宜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資料,要根據所用設計的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頻數的條件、分析的目的,選擇適當的統計分析方法,不宜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資料,要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分析目的條件的頻度選擇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能盲目采用 t 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數據,應根據設計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頻度以及分析目的等條件選擇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能盲目采用χ2檢驗。對於回歸分析,要結合專業知識和散點圖,選擇合適的回歸類型,不能盲目應用簡單的線性回歸分析,更不能用重復實驗數據簡化處理回歸分析數據;對於多因素、多指標數據,要在單變量分析的基礎上,盡可能多地使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以便對各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多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
3.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
4.統計結果的解釋與表達:當P<0.05(或P<0.01)時,應說比較組間差異有顯著(或極顯著)意義,而不應說比較組間差異有顯著(或極顯著)意義;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數據的t檢驗、成組設計數據的雙因素方差分析)方差分析、多均值比較的 q 檢驗等)、統計量的具體數值(如t=3.45,χ2=4.68,F=6.79 等),並盡可能給出具體的 P 值(如 P=0.0238);涉及總體參數(如總體均值、總體率等)時,同時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然後給出 95%的置信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