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及其關聯的父母、子女、配偶,憑本人醫療保險憑證(含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電子憑證等)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購藥發生的符合職工個人賬戶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從個人賬戶中扣除;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個人支付。同時,醫保部門將建立健全處方流轉、個人賬戶信息關聯等醫保信息系統模塊,方便職工關聯家庭成員信息實現個人賬戶**** 緩解使用,實現門診就醫費用直接結算等。
門診****ji保障待遇也有明確標準。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搶救除外)發生的普通門診,以及在符合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門診處方配藥發生的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壹個自然年度內,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起付標準為800元;壹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6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50%;退休職工比在職職工高5個百分點;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2000元。
需要註意的是,職工醫保普通門**** 濟保障待遇僅限於職工本人使用。此外,未納入職工醫保普通門診****ji 障支付範圍的門診費用還包括在職職工停繳或未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職工住院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以及按職工醫保住院、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政策支付的門診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剩余部分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救助保障機制的通知
第二條:主要措施(五)規範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個人帳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的自付費用。可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的費用。探索使用個人賬戶為配偶、父母、子女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體育健身或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支出。改進和完善個人賬戶使用管理,做好收支信息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