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逮捕他們,他們報了假警。"最近,壹則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聞在Tik Tok廣為傳播。視頻中,壹名廖姓男子指責毛豆新車網的宣傳與事實不符,欺詐消費者。
“開新車,首付3000元!超低月供!”毛豆新車網的廣告抓住了大眾的眼球。買車門檻這麽低嗎?結果就是“買車變租車,月供變月租。”
北京市中通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明律師告訴時代財經記者,毛豆新車網的廣告詞與事實嚴重不符,涉嫌虛假宣傳。
對此,毛豆新車網回應時間金融表示,鄭州的這些用戶大多表示不知道自己是融資租賃模式買車,想退車退款,但用戶其實之前就簽了合同,合同裏明確寫了車型和各種費用。但是用戶在還款幾個月,疫情發生的時候說不認可這種模式,要退車,退全款(包括付給銀行的利息)。
毛豆新車網也表示,“我們宣傳的套餐購置稅,這句話前面也寫的很清楚,‘低至3000元套餐購置稅,首月保險’。意思是包含在裏面,不是說用戶不用給錢。這裏面絕對沒有虛假宣傳。大家都知道買車是要交購置稅的。”
黑貓的投訴顯示,用戶對毛豆新車網的投訴主要是“退款、過戶、退車”。截至4月13日08: 00,毛豆新車網投訴量已超過800次。
虛假宣傳?
最近毛豆新車網被媒體反復曝光。
據河南民生頻道《大參考》欄目報道,廖先生在毛豆新車網被“首年保險帶購置稅”吸引買車。結果顯示,所謂首付3000元指的是定金;套餐購置稅不是免費的,但費用包含在貸款裏;提到的新車並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在瓜子二手車公司旗下。
廖先生帶著記者討說法,卻被毛豆新車網的員工“驚動”。於是,文章開頭的那壹幕發生了。
其實廖先生的經歷並不是個例。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貴陽消費者石女士通過廣告了解到,在“毛豆新車網”可以低首付購買新車。和業務員簡單商量後,她付了2.6萬的首付,買了壹輛總價23萬的本田雅閣轎車。讓石女士沒想到的是,新車開出來後,戶主的名字也是“瓜子二手車”。
石女士說,從她走進“毛豆新車網”貴陽店開始,到她付款為止,業務員從未提過“租車”二字。當她要求簽合同時,對方表示提車時會提供合同,但至今沒有紙質合同給她。
4月7日,有網友在黑貓投訴“毛豆的新車網,銷售用欺騙手段讓客戶手機簽名後付款。”最後錢到了大豆公司,車主對這個大豆新車網公司壹無所知。消費者買車租車,要還貸款和利息。車的保險不是車主的。想問問毛豆新車網的車主,買這樣的車有沒有保障?妳為什麽要買它?"
轉讓風險
“貸款屬於汽車抵押,但車不在我名下。”於是,廖先生決定采取對策:拒絕還款,並向銀監會舉報微眾銀行違規放貸。舉報的效果是顯著的。後來微眾銀行給廖先生打電話說:“這個貸款瓜子已經結了。”
那麽廖先生的反制策略是否可行,是否會導致信用風險?律師趙明表示,廖先生的銀行貸款已由瓜子還清,因此不存在信用風險。
但是,“如果銀行貸款沒有還清,用戶還是會有信用風險。因為借款合同的責任主體是用戶,用戶壹旦簽署借款合同,就意味著認可相關約定。”趙明律師說。
“至於銀行放貸是否違法,責任主體是銀行。”趙明律師認為,銀行在確認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下,向用戶放貸或涉嫌“非法放貸”。如果存在替代用戶簽名,不僅是違法行為,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雖然廖先生已經不用擔心還貸的問題,但他從新毛豆車網上撿來的車,依然過著“黑暗”的生活。因為如果車被毛豆新車網找到(找回,編者註),廖先生的幾萬塊錢可能就沒了。
在本案中,律師趙明表示,雖然沒有銀行貸款,但廖先生與真正車主的關系並沒有改變。同時,廖先生與毛豆新車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將發生變化。對於廖先生來說,是繼續履行協議還是變更轉換為真實租賃?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的,由法院根據具體使用期限、支付的費用和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審理。
根據合同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可以說,融資租賃合同是消費者成為車輛購買者的可能性的合同。
根據毛豆新車網,法院認定融資租賃是買車,不是租車,用戶實際按月支付。車最終還款也是過戶到用戶名下,所有權也是用戶的。
不過,律師趙明提醒消費者,如果購買的新車不是在自己名下,就存在過戶風險。比如車輛登記主體壹旦破產,車輛可能會被其他債權人執行,前面用戶交的錢可能就浪費了。此外,由於車輛未過戶,用戶與公司實際形成債權關系。如果車輛登記主體賣了壹輛以上的車,以後妳可能只能追索債權,而不能追索這輛車的產權。也就是說,如果車不在自己名下,以後可能會有人找妳提車。(北京時間財經?譚子)
結果顯示,所謂首付3000元指的是定金;套餐購置稅不是免費的,但費用包含在貸款裏;提到的新車並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在瓜子二手車公司旗下。毛豆新車網表示,法院認定融資租賃是買車,不是租車,使用人實際上是每…
本文來自車家作者汽車之家,不代表汽車之家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