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時參加意大利革命黨的活動,愛上了革命同誌,自己青梅竹馬的夥伴——詹瑪。由於嫉妒,心聲怨憤,後找牧師傾訴。沒想到牧師是壹個間諜,把他們出賣給。被自己心愛的人誤解,並扇了自己壹巴掌。隨後又知悉自己並非父親的孩子,而是母親與壹個教父所生,而這個教父就是自己無比崇拜的神父。這雙重打擊,造成他佯裝跳河,偷渡到南美洲。
13年之後,他已經成長為壹名堅定的革命黨人,但是遭受的苦難使其變得面目全非,全身傷痕,性格大變。再次歸來,遇到自己心愛的詹瑪,還有自己既愛又恨的神父。最後在壹次偷運武器的任務中被捕,英勇就義。
書中沒有太多的戰爭沖突,重點描述的是信仰,愛情,以及信仰和親情之間的抉擇。給我無比感慨的壹點就是,神父蒙太尼在自己兒子和信仰之間,竟然選擇了信仰。為了給自己找借口,還把自己和牛虻想象成聖父和聖子。為了解救受苦大眾,才犧牲了自己的兒子。而就是他的這種信仰,拋棄了牛虻的母親,最後也造就了牛虻淒慘的壹生。
牛虻年少時叫亞瑟,因母親的去世,更有在家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關愛,把神父當成自己的親人和偶像。後來知道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萬念俱灰,沒想到自己的母親和自己最崇拜的人,壹直在欺騙自己。歸來後的亞瑟不再是以前那個天真無邪,無憂無慮的少年。他在南美洲為了生存,做過幫工,當過奴隸,扮過小醜,受過重傷。他已經面目全非,身患殘疾。性格大變,刻薄尖酸,來掩飾自己內心的自卑。
他對神父愛之深,恨之切。壹邊對他口誅筆伐,壹邊又佯裝成維護者,自己本人矛盾之至。在最後的任務中,如果不是為了不傷害神父,他也許不會被捕。在他奄奄壹息之際,他才與神父相認,並且懇求他放棄自己的上帝,與自己生活在壹起。但是神父還是選擇了上帝,把自己的兒子送上了絞刑架。兒子死後,自己才後悔,自己信仰了這麽多年的上帝,也無法挽留自己唯壹的兒子!
從而折射出當時的人,多麽的愚昧無知,把自己的希望都寄托給上帝。而牛虻從最初的壹個信仰上帝的人,最後蛻變成壹個無神論者,充分說明了人還是要靠自己。牛虻最後給詹瑪的信中寫到,他的死無非是壹件好事,自己得到了解脫,更能激起同伴們團結起來,給當權者狠命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