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藥品采購、銷售管理。
職責: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業務部門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內容:
1.嚴格執行本公司《藥品采購控制程序》的規定,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采購,質量第壹”的原則。
⑴ 在采購藥品時應選擇合格供貨方,對供貨方的法定資格、履約能力、質量信譽等應進行調查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
⑵ 藥品采購應制定計劃,並有質量管理機構人員參加;采購藥品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質量條款。
⑶ 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註明各自質量責任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明確有效期。
⑷ 購進藥品應開具合法票據,並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記錄應按規定妥善保管。
2.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應按本公司《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規定辦理有關審核手續。
3.不得購進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的藥品。
4.按規定簽轉藥品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應有驗收人員驗收合格簽字後方能簽轉財務部門付款。凡驗收不符合規定和未經驗收人員簽字者,壹律不予簽轉付款。
5.凡經質量管理部門檢查或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過期失效、變質的藥品,壹律不得開票銷售,已銷售的應及時通知收回。需報損的藥品,應按公司《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
6.業務人員應及時了解藥品庫存結構情況,合理制定業務購進計劃,在保證滿足市場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藥品因積壓、過期失效或滯銷造成的損失。
7.本公司不得開展直調藥品業務。
8.公司應依法將藥品銷售給具有合法資格的單位。
⑴ 在銷售藥品時應註意對客戶的法定資格、承付能力、商業信譽等進行調查、評價和驗證,以保證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⑵ 銷售人員應正確介紹藥品,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用戶。
⑶ 銷售藥品應開具合法票據,並按規定建立銷售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銷售票據和記錄應按規定妥善保存。
9.中藥飲片必須按照購進包裝銷售,不再進行分裝,公司不設立分裝室。
10.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征求或函詢客戶意見,認真協助質量管理部門處理用戶投訴和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質量改進。
附件:
藥品購進記錄
中藥材、飲片購進記錄
藥品銷售紀錄
中藥材、飲片銷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