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衛生局或者醫藥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或這到檢察院舉報。
2、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等相關人員收受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人給予的財務或者其他利益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處分,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執業醫師,由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利用職務之便拿回扣構成罪:
1、利用職務之便拿回扣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利用職務之便拿回扣在6萬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
2、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3、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4、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拿回扣,跟他人索要財物或者非法收受別人的財物,這些行為都是受賄,我國關於受賄罪規定的主體不是只有國家公職人員,非國家公職人員也可構成受賄罪。不過,非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最重就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醫師法》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壹)泄露患者隱私或者個人信息;
(二)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者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
(三)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擅自銷毀病歷等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四)未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
(五)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或者違反診療規範,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造成不良後果;
(六)開展禁止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