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又稱工傷,是指履行職責的勞動者在工作中,由於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所涉及的區域中危險因素的影響或直接作用而發生的受傷或死亡的事故。
組成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個要素是:
1.事故壹定發生在路上。
2、事故必須是由違章行為造成的。
3.事故必然會造成破壞性後果。
4.當事人主觀上肯定有過錯。
壹般工傷事故賠償應具備以下要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事故;事故造成職工人身傷亡的;遭受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勞動者正在履行職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接受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治療的費用,符合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