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清熱靈顆粒(每袋7克)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年11月24日國藥監註[2010]449號《關於修訂部分非處方藥品種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布。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按說明書要求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清熱靈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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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用於風寒感冒熱邪壅肺、發熱、咽喉腫痛。
規格
每袋7克
用量
開水沖服。壹歲以下兒童壹次5克,壹歲至六歲兒童壹次10克,壹日三次;七歲以上兒童壹次15克,壹日三至四次。
不良反應
禁忌癥
註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服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風寒感冒不適用,風寒感冒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涕、咽癢、咳嗽等。
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5.服藥三天後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胸悶、心悸等新的嚴重癥狀,應立即停藥,並到醫院就診。
6.老年人、孕婦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7.脾胃虛寒、腹痛、喜溫、腹瀉者慎服。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12.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藥物,請在使用本品前咨詢您的醫生或藥劑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劑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準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廠家
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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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與生產廠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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