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申請單(使用部門)——詢、比價(采購部)——檢驗入口(質量部)——領用(生產部門)——……,後續節點與采購價格聯系較遠,忽略。
2.細分
a、采購申請單——理論上應明確采購物料的名稱、規格、型號、尺寸、質量、重量、數量、替代品、用途;實際上現實中下單部門無法做到如此專業,壹是耗時,二是無此專業素質,可能只會明確名稱,規格型號,有時還是模糊的說法,註意規格型號經常都是實際采購不符的,這是因為下單部門按照上次采購物料記錄來著,只按照“能用”的心態,並不太關註其他信息;即首先下單部門采購物料不能明確;
b、詢、比價——理論上,采購部人員應該對所采購物料進行貨比三家,並且於每次采購物料時進行重新的詢比價;可是現實是采購員存在:交期緊張,並未貨比三家/虛造詢價單/根據上次采購記錄到同壹家繼續采購,價格基本不變/由於下單部門物料不明采購高價物料等;即其次采購部門並未按所謂的規章制度采購。
以上2點說明了采購物料價格存在水分,那麽怎麽審計價格呢?建議如下:
(1)審計需明確審計的對象:抽取大額/采購頻次較多/價格波動較大/異常物料,這只是大概知道是要做什麽;
(2)怎麽做呢?明確物料的具體信息: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尺寸、重量、采購記錄(含廠家、歷次價格)等;那好,這些信息怎麽獲取呢?
①如果企業實施了ERP系統,並且在采購部的采購訂單系統中/倉庫的入庫系統也行,存在所謂的名稱、品牌等,並且采購部/或者倉庫,能將采購來的物料,註意是已經采購來到本公司的物料,能按物料包裝或者物料上的具體信息錄入系統,直接查看系統數據即可知道物料的具體信息;
②現實往往很殘酷,實際采購的物料信息並未被錄入系統,系統中的數據是形式上的,並非實際的物料信息,物料實際信息只存在於倉庫或者現場,最好能到現場看看,並記錄下實際信息;
通過以上可以獲取物料的具體信息了,接下來就看如何進壹步明確價格了。
3.如何知道物料的價格呢?這裏價格渠道很多:
①網絡信息:阿裏巴巴(最常用較全的物料平臺)廠家較多較雜,各地都有,比較全面/百度:原廠家,因為往往現實采購員采購的物料是從經銷商或者代理商處采購的,這就存在中間成本,如果直接聯系到本廠家,就相同物料、數量進行詢價,往往妳會得到意想不到的驚喜;
②現實信息:街上、超市等等到處都有物料,有機會就去看看,問問,很容易知道價格的。
4.采購的原則
采購的物料往往價格不是最低的,但要是最優的。為什麽這麽說呢?影響采購物料的因素好多,就以上說的質量、品牌、等都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5.審計員要有審慎性
切勿壹查到價格相差較大就以為釣到大魚了,如果妳不能確保妳審計物料的確切的實際信息,不考慮采購的交期等,不能確保所有信息的勾稽印證,也許妳就被大魚釣到了,切記出現差異時要先懷疑自己實施過程是否存在疑點,其次才可以延伸至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