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健康證明請前往用戶所在區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明是由有資質的機構如:疾控中心,醫療機構在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後,出具的證件持有者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的證明。
辦理流程:
準備相關的材料;前往居住地的居委會;說明辦健康證要求;提供相關的材料;核實相關資料,給予辦理。
紙質版的健康證明根據相關不同地方流程不同,帶好所需證件,即可辦理紙質健康證明。
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對國外發生、國內尚未發生的傳染病或者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