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形細胞瘤、顱底腫瘤、鼻咽癌、其他惡性腫瘤、少突膠質細胞瘤、神經膠質瘤、轉移性腫瘤和膠質母細胞瘤;顱內良性腫瘤:聽神經瘤、神經鞘瘤、其他良性腫瘤、幼年型血管纖維瘤、腦膜瘤、垂體腺瘤、血管母細胞瘤;血管變形。
動靜脈血管變形和海綿狀血管變形功能障礙:三叉神經痛顱外腫瘤:頸、肺、胰腺、肝、腎、頸、胸、腰脊髓、前列腺的腫瘤。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得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條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標準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的10%左右確定。
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不低於50%。具體支付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和參保居民醫療待遇情況合理確定。
第三十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壹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0.5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