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自用物品,超出部分應當納稅或者退還。
壹、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和血液制品。
酒精飲料超過1500ml(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
超過400支香煙,或超過100支雪茄,或超過500克煙絲。
人民幣現金超過2萬元,或者外幣現金折合5000美元以上。
行李、貨物、樣品和廣告分開運輸。
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註:進境旅客攜帶上述物品的,應當如實填寫報關單相應欄目,並將相關物品交由海關核查並辦理相關手續。
二、中國禁止帶入鏡的物品:
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炸藥。
偽造貨幣和偽造證券
印刷品、影片、照片、唱片、電影、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
各種烈性毒藥;
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新鮮水果、茄科蔬菜、活體動物(犬貓除外)、動物產品、動植物病原和有害生物及其他有害生物、動物屍體、土壤、轉基因生物材料、動植物疫情流行國家和地區的相關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其他需要檢驗的物品;
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並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和其他物品。
註:旅客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清單》所列物品進出境的,將被沒收或責令退運,或由海關監管銷毀。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