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是執業藥師考試,衛生局是藥師職稱考試。
I.執業藥師
1.執業藥劑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方面的專家,也是回答公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合適人選。
2、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3、考試性質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準入考試,凡符合條件者經本次考試且成績合格者,由國家頒發《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知識、技能和能力。該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四、考試目的為了實行藥學技術人員職業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壹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又有藥事管理知識和法規,能嚴格依法執業的執業藥師隊伍,以保證藥品質量,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五、考試時間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壹次,分四個半天進行,每次時間2.5小時。
二、執業藥師職稱考試
1、為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自2001年起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相應級別技術職務所要求的水平和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2、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學、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3、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