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牙報銷需滿足的條件:
1,醫保在當地報銷繳費時間;
2、住院為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口腔科或醫療保險定點口腔門診治療可享受報銷;
3.用於進補的藥物和材料屬於藥品範圍,壹般進口材料不能報銷;
4.費用符合當地起付標準要求。
牙科主要納入醫療保險範圍:
1,補牙(含基礎材料、治療費);
2、拔牙;
3、治療牙周病、牙齦炎等牙病的費用。
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診療費、門診診療費、急診診療費;
2、定點醫療機構普通病房床位費;
3、門診煎藥費;
4、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配藥或零售藥店配藥發生的醫療費用;
5、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藥範圍和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
醫保報銷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連續壹年符合醫保規定的職工累計醫療費用達到2000元以上;
2.結算比例:派遣人員在合同期內達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50%,其余50%由個人承擔;派遣人員連續壹年內支付的門急診報銷最高限額為20000元;
3、參保人員必須保留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單據,作為報銷憑證;
4.三類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被保險人患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等疾病,需要在門診治療中服用抗排異藥物時,須要求醫院出具“疾病診斷證明”,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審批表”,報當地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疾病必須在定點醫院診治後才能結算。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指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俗稱“三個目錄”)的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三個目錄規定的相關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予以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