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三家礦山企業的基本情況
(1)鞍鋼礦業公司是鞍鋼主要的鐵礦石生產基地,是集采礦、選礦、燒結、機械制造、電力修造和建築安裝為壹體的國有大型礦山企業,屬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 2005 年底,擁有大型鐵礦 4 座,大型選礦廠 4 座,燒結生產線 1 條,活性炭生產線 1 條,輔助礦山 4 座,以及礦山科研、設計、礦山機械、運輸設備修理、電力、礦山建設等相關輔助產業,其中主要生產廠礦 8 座(表 4-1)。
表4-1 鞍鋼礦業公司生產規模
(2)鐵法煤業公司成立於1999年10月,2002年8月實施債轉股,是壹家以煤炭生產為主,集煤層氣開發利用、建築安裝、機械制造加工、建材、電力等於壹體的多元化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煤業集團的前身鐵法礦務局始建於1958年。礦區由鐵法、康平、康北三個煤田組成,有8對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265萬噸,實際生產能力2100多萬噸。截至 2005 年底,集團資產總額 93.5 億元,資產負債率 46.37%。在冊職工總數 4.4 萬人,集體職工 1.8 萬人(表 4-2)。
表 4-2 鐵法煤業公司生產規模
(3)紅透山銅礦是東北地區集采、選、冶為壹體的大型有色金屬礦山企業。設計能力:采礦 55 萬噸/年,選礦 1300 噸/日,冶煉 6300 噸/年;實際能力:采礦 65 萬噸/年,選礦 1800 噸/日,冶煉 12000 噸/年。現階段礦產品年產量水平為:銅精礦含銅 8000 噸、鋅精礦含鋅 9000 噸、硫精礦 20 萬噸、粗銅 1.2 萬噸(含金 200 公斤、銀 13 噸)、硫酸 5 萬噸;2005 年實現工業總產值 5.38 億元(表 4-3)。
表 4-3 紅透山銅礦生產情況
以上三家礦山企業***具有相同特點的是:①都是國有企業,其中鞍鋼礦業公司和紅透山銅礦屬於國有企業法人出資,鐵法礦業是遼寧省國資委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同出資。鐵法礦業是遼寧省國資委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資組建的,②都是歷史比較悠久的礦山企業,分別組建於新中國成立初期和20世紀50年代末期,是國家無償提供礦產資源的初始時期。礦山、井口、坑口實行財務報銷制度,構成制造成本中心。但它們也有不同點,主要是以原生礦產為基礎,再進行延伸,產業鏈長短不同:①煤炭企業產業鏈最短,出了坑口,就直接銷售;②鐵礦石經過三道工序形成內部商品,即采礦、選礦和燒結工序;③銅的產業鏈壹直延伸到冶煉,即采礦、選礦、冶煉,才能形成商品。
(二)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的絕對依賴性和由此產生的能動性
礦業與其他產業相比,最重要的特點是基層礦山對礦產資源的需求是定點的、定時的和多年使用的。這壹特點決定了以特定的礦產生產地為基礎建立礦山,壹旦形成生產能力將終身依賴,如果異地延續,就相當於新建礦山。這就使得礦山企業對就地、就近挖掘礦產資源產生了巨大的能動作用。可以說,就地、就近解決資源接續,是企業生命的延續,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佳體現。在這方面,在我們調研的三家企業都有突出表現,而且各有特色,值得借鑒:
(1)鞍鋼礦業公司主要依靠選礦技術的突破,把原來難以利用的 "紅礦"(赤鐵礦)充分利用起來。因此,這壹突破相當於在儲量上增加了原來可利用儲量(磁鐵礦)的兩倍。這項專利不僅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也為保護礦產資源提供了壹道屏障。因為這種礦石只有鞍鋼才能利用,只要鞍鋼不向外采購,當地就不會亂采亂挖。
(2)紅透山銅礦主要是通過就地找礦,取得了重大突破。建礦之初,國家給的銅儲量只有985萬噸(金屬量);而到2005年,他們已累計探明地質儲量2956萬噸。這新增的 1971 萬噸地質儲量,都是他們自己解決的,因此,本該關閉的礦山才獲得了新生。如今,企業還保留著900多萬噸的地質儲量,還要繼續找,主要方向是在深部找礦和外圍找礦。
(3)鐵法煤業公司壹方面主要在外圍找礦,另壹方面在外圍地區(內蒙古)找礦,雙管齊下增加後繼資源。其部署是①據推斷,在長城以南吳堡井田,埋深1000~1500米,面積24平方公裏範圍內有煤炭存在的可能性,預測煤層厚度5~7米,煤炭儲量1.8億噸,準備開展工作。長土煤田含煤面積 3750 平方公裏,普查面積 50 平方公裏,D 級儲量 2.3 億噸。公司已申請納入鐵法煤業集團總體規劃範圍,並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支持和批準。鐵法煤田東部普查區面積 347 平方公裏,C 級儲量 4268.2 萬噸。該區域也已納入鐵法煤業集團總體規劃範圍。
以上事例表明,礦山企業把自己解決後繼資源作為壹件大事來抓,形成了強大的反作用力(正面作用是消耗了礦產資源),取得了超出預期的效果。據了解,這種強大的推動力主要來源於企業對自身利益的維護,而企業的自身利益又與全體員工的利益、廣大員工家屬的利益、甚至當地居民的利益緊密聯系在壹起,牽壹發而動全身。這是壹種強有力的激勵機制。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的這種能動作用,使我們深深感到,我國礦產資源的增量不能靠獨立的地勘單位,還要靠現有的礦山企業。企業在礦產勘查中的主體地位不能動搖。
(三)礦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
企業是以保本、增值為目標,追求利潤最大化。而當前的礦山企業,正是在這壹目標下面臨著歷史上最強大的時期。2000年以來,這三家礦山企業的利潤出現回升,2003年以來更是出現超常規增長,達到歷史最好水平(表4-4~表4-6)。
表 4-4 鞍鋼礦業公司利潤
表 4-5 鐵法煤業公司利潤
表 4-6 紅透山銅礦利潤
以上三家公司除鐵法煤業公司外,稅後利潤都在 20%左右,比較穩定。鐵法煤業公司由於資源本身稟賦較差,長期虧損,現在不僅扭虧為盈,而且有相當高的利潤,盈利的增長幅度也很可觀。據了解,這些利潤主要來源於礦產品價格的上漲。鞍鋼鐵精礦,由2003年初的每噸262元上漲到2005年的560元,增長了11%;燒結礦由2003年的每噸343元上漲到2005年的650元,增長了88%;煤炭均價,2003年為138元,2005年為248/元噸,增長了80%;銅礦均價,由原來的1.5萬元/噸上漲到現在的6萬元/噸,增長了300%。礦產品價格上漲,主要是需求增加所致,這為企業利潤的增加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利潤的增加,又大大增強了企業的實力,產生了多重效益。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加大了企業的投入。鐵法煤業公司2003年至2005年對生產投入總額分別為2.81億元、3.16億元、3.97億元(合計9.9億元),安全投入總額分別為6525萬元、8196萬元、23836萬元(合計38557萬元)。這是多年來少有的。鞍鋼礦業公司自2003年以來,先後投資3000萬元開展了大孤山鐵礦、東鞍山鐵礦、眼前山鐵礦和大石山鐵礦的勘探工作,部分工作尚未全部結束,預計資源儲量將增加2億噸以上。2004 年,鞍鋼礦業公司購買了鞍山西鐵礦 5 號礦井的采礦權,作為備用礦井。2005 年與遼寧省黑海冶金地質勘查局簽訂合同。2005 年與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簽訂了黑石砬子鐵礦探礦權轉讓協議,擬作為後備礦山的接替資源。紅透山銅礦已投資819萬元,進行技術改造1087萬元,預計可采儲量15萬噸,效益1800多萬元。
二是企業廣大職工受益。2003年至2005年,鞍鋼礦業公司職工年均收入由1.3萬元增加到1.8萬元;鐵法煤業職工年均收入由15969元增加到25054元,都是建礦以來職工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時期。
三家礦山企業上繳的稅金再次讓國家受益,2003年上繳稅金6673.6萬元,2004年上繳稅金12935萬元,2005年上繳稅金130913萬元,三年增長了96%。此外,礦產資源補償費也逐年增加。
除上述效益外,礦山企業領導和廣大職工珍惜礦產資源的意識更具有根本性和長遠性。
(四)礦山企業珍惜資源的意識已轉化為行動
據了解,礦山企業珍惜礦產資源的動力,壹是來自自身的經濟利益,特別是中長期的經濟利益;二是來自廣大職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持續穩定就業的期望。這些動力形成了有效的機制,產生了良好的效果。鞍鋼礦業公司的鐵礦石開采以露天開采為主,回采率可達 95%以上,幾乎沒有損失。鐵法煤業公司開采的儲量大部分屬於薄煤層,但開采損失率仍然不高,2003 年為 39%,2004 年為 28%,2005 年為 29%。紅透山銅礦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開采貧化率為20%~26%,損失率為12%~14%,供銅品位為1.2%~1.3%;而2006年上半年,供銅品位達到1.56%,回采率達到97%,創造了歷史最好水平。
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1)在采礦過程中加強管理,主要措施是強化礦石損失管理制度的落實。目前,紅山在計算礦石損失時將礦石損失分為三部分:開采損失、未開采損失和核銷礦石量。未開采損失又分為正常損失(設計損失)和非正常損失(因安全等原因造成的損失)。這些損失分別通過落實目標和責任來實現。同時,加強殘礦回收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2)加強選礦過程管理。通過優選浮選重選,改進了鋅浮選工藝,使鋅回收率提高了15%;通過聚氨酯篩網的應用,保證了以篩代磨的破碎精度,提高了磨礦效率;通過脫水工藝改造減少了金屬流量;通過陶瓷過濾機替代折疊帶式過濾機減少了精礦損失;通過溝道及其設施的改造,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溝道礦石的回收率。
(3)加強冶煉過程管理。包括嚴格控制高爐渣的銅損耗,降低高爐渣的含銅量;研發和使用 "電收塵",使資源得到合理利用;使用塑料、編織袋漬銅精礦,減少銅精礦的損耗等。
(4)充分利用尾礦回收礦產資源。紅透山銅礦有三個尾礦庫,貯存尾礦***370萬噸。在該企業發現的尾礦中硫含量為3%~7%,於1993年和1996年分別在選場至井下之間的尾礦庫至井下之間,建立了兩個硫磺廠,實現了尾礦進入井下充填前的重新選硫,全年可回收硫含量達3萬噸,年產值400多萬元。早在1997年,企業就投入了部分工作力量,進行了系統取樣,鑒定了各種貴金屬和稀有金屬的含量,並編制了圖紙和報告,為尾礦的利用奠定了基礎。
以上珍惜礦產資源、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事例說明,企業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有人說,企業利潤最大化構成了合理利用礦產的障礙,其實不盡然。被調查的這三家礦山企業都是獨立自主的企業,都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但他們並不急功近利,采富不采貧,采大不采小;相反,紅透山銅礦還在礦產品價格較高的時期多開采成本較高的窄脈礦山,留下富礦、厚脈礦山在礦產品價格低迷時開采。鐵法煤業公司的生產能力已達2300萬噸/年,但他們的開采量始終控制在2100萬噸左右,並沒有因為價格高而突然增產。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把企業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企業的長遠利益和國家對礦產資源管理的要求是完全壹致的。
(五)需要思考的問題
(1)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得太少。2005年,鞍鋼礦業公司總產值55億元,利潤7.8億元,上繳資源補償費僅1000萬元左右。從理論上講,礦產資源補償費代表的是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權益,而權益落實不到位,在礦產品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矛盾日益突出。對此,我們既沒有及時補救,也缺乏必要的認識,實屬管理失誤。
(2)政府征收礦業權價款的理論依據模糊。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礦業權價款包括兩個來源:壹是國家形成的投入;二是形成的明顯的級差收入。但現在地方政府擴大範圍,企業用自有資金形成的采礦權也要實行政府 "有償出讓"。比如紅透山銅礦,原來國家無償提供的資源--984萬噸銅儲量早已用完,現在保留的958萬噸銅儲量完全是企業自身投入形成的,而且投入成本已經進入礦產品成本。現在實行 "有償使用",更是 "拿不出手"。因為紅山銅礦是國有的,但國有資本進入企業後,就變成了法人財產,出資人是不能隨意收回的。這個問題其實與前壹個問題密切相關,那就是資源補償費不到位,用采礦權價款來補救。但這樣的補救,長此以往會產生嚴重的後果,那就是弱化所有權,造成法律上的混亂。
(3)鞍鋼礦業公司鐵礦儲量過多,可能形成壟斷。根據遼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對鞍鋼所需的鐵礦儲量給予了特殊支持。目前,鞍鋼鐵礦石保有儲量為 28.469 億噸,其中無償開采儲量為 28.469 億噸,有償開采儲量為 4.7168 億噸,兩項之和為 7.5637 億噸,已開采儲量為 5.3828 億噸。剩余的儲量,按目前的年生產規模,夠開采10年,這顯然是對資源過大的占有,將來很可能形成地區壟斷,不利於市場經濟的改革走向。
(4)礦產資源中的權益歸國家所有,需要深入研究。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礦產資源所有權權益的實現,都是在礦產品的銷售環節,這是合理的:第壹,只有在這個環節,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才能得到確認;第二,只有在這個環節,企業才易於承接,不需要大量的資金墊付。但是,現在地方政府以礦業權價款的名義收取資源所有者的權益,都是壹次性支付,這就產生了企業無法承擔的財務成本(銀行利息)。據鞍鋼礦業公司介紹,他們向政府購買胡家廟鐵礦要在6年內支付3億元,使用期限是30年。這就相當於現在有了礦產儲量後要支付 30 年的價款。這種付款方式,如果按年利率6%計算,使他們每年要承擔1000多萬元的財務費用。
(5)礦產資源利用率高低,要作具體分析。長期以來,礦產資源的利用率給人的印象是我國礦產資源流失浪費嚴重。然而,從三家礦山企業的情況來看,其存量資源利用率遠遠高於國家規定。比如,鞍鋼礦業公司開采的赤鐵礦含鐵量達到20%,而過去開采的是臺下礦。又如,紅透山銅礦用編織袋浸泡流失的礦渣,用掃帚清掃坑內的礦粉,都是自覺行動。因此,我們應該重新認識礦產資源的利用現狀。
(六)認識與建議
(1)要全面認識礦產資源和礦業的作用。它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至少有四個方面的作用:①增加財富效益。由於礦產資源的凈值是礦產品銷售收入減去各種投入和平均利潤後的凈盈余,因此,誰開發了它,誰就絕對增加了當地的財富。經濟增長效應。礦產開發的工業產值可以直接提高當地的GDP發展速度。這三家礦山企業,2005年即創造了16億元的產值,比2004年增長了20%。2005 年,這三家礦山企業****提供稅收 15.7 億元。(iv) 就業效應:2005 年,三家礦業公司在崗職工 6.8 萬人。從這些角度看,我們應該理解各級政府對礦產資源的關註,引導各級政府加強礦業長遠發展的方向。
(2)針對梯級收益的特點,加強礦業的管理和服務。礦業是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產業,而礦產資源的稟賦從來就是不均衡的,加之地理位置的差異,其收益的來源不僅存在橫向梯度(不同地區之間),而且存在縱向梯度(礦區開發的不同階段)。在本次研究中,我們對這些差異深有感觸。因此,在礦產資源管理中不能靠 "壹時壹地 "來確定開采政策,我們應該針對這種差異性收益,鼓勵開發劣質資源,規範開發優勢資源,達到綜合合理利用國內資源的目的。
(3)讓礦產勘查回歸礦業。礦產開發對礦產資源的依賴不同於壹般工業對原材料的依賴。它主要是供應多年使用,壹旦他處接替,原來設置的大部分就成了廢品。這種依賴性激發了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接續的超常關註,猶如壹個人對自己生命的關註。這是我們在調研三家企業時有過的深切感受,進而意識到,如果把商業性的礦產勘查全部交還給礦業,政府只作必要的宏觀調控,不是更好嗎?應該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
(4)將礦產資源管理向礦業管理延伸。從三家礦山企業來看,礦業作為以生產礦產品為主的產業,鏈條長短不壹。鏈條最長的是銅礦,壹直到冶煉;最短的是煤礦,壹個坑就是商品。礦業的管理就是要對礦業生產的全過程負責,因為礦業生產的每壹個過程都有合理利用資源和保護資源的問題。但我們強調,礦業管理並不是要求政府具體管理礦業生產的每壹個過程,而是要發揮管理主體即礦山企業的管理力量作用,使其主動構建節約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機制,培育珍惜礦產資源的企業文化。充分發揮礦產資源利用企業在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中的能動作用,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政策,而不是政府自己直接去管理,越管越細。
(5)正確評價地質工作的作用。地質工作在礦產資源的發現和勘查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壹定時期內,它可以提前或推遲礦產資源的發現,增加或減少礦產資源的儲量,但不能創造礦產資源。遼寧省的礦產資源實踐證明,雖然有近2萬人的專業地質隊伍找礦,但是,30多年來在有色金屬礦山、煤礦等大宗礦產勘查方面,基本上沒有大的突破,以至於原有的8個有色礦山已關閉了7個,只剩下紅透山壹個,而且其資源還是礦山自己找的。這個事實說明,地質工作必須尊重地質規律和經濟規律。地質規律是在有礦產產生時才能找礦;經濟規律是找礦是有成本約束的,超出了礦山企業的成本就無法承受找礦的成本,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是行不通的。我們加強地質工作,必須尊重這兩個規律,不能認為只要加大地質工作的投入,就壹定能解決礦產資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