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1年世界勞工組織世界職業標準定義委員會上,瑞典營養師協會提出營養師定義的提議,建議用dietition作為營養師的專用詞。1967年世界勞工組織對營養師(dietition)和公***營養師(public health nutritionist)作了明確的界定,前者指在醫療機構為患者服務的營養師,後者指在公***衛生機構為健康人群服務的營養師。之後又逐步分出多個從事不同類型工作的營養師,如管理營養師、咨詢營養師、研究營養師、運動營養師、私人開業營養師等。[3]
發達國家以及壹些比較先進的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營養立法、營養教育和營養師的資質認證和培訓。美國早於1946年就頒布了《國家學生午餐法》,日本在“二戰”後的1947年發布《營養師法》,1948年發布《營養師法實施細則》,1952年又制定並推行了《營養改善法》。許多大學設有食品和營養學,還有眾多的中級營養學校,培養大量營養人才。各國對營養師的資質認證和培訓都有壹套完善的體系,如美國是由營養師協會負責營養師的考核評審。各國通過營養立法、建立營養師制度,實現了提高國民體質的目標。
在我國,營養師可以追溯至周朝的“食醫”。《周禮·天官·冢宰》書中在主管醫療衛生的官員下設了四種不同職責的醫官:食醫、疾醫(內科醫生)、瘍醫(外科醫生)和獸醫。其中“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負責調配王室貴族飲食的寒溫、滋味、營養等,相當於現代的營養師。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對營養及營養師的需求將日益增加。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05年10月發布了公***營養師等11個新職業。2006年,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公***營養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該標準的制定和頒布為推動我國營養師職業發展起著積極推動作用。
目前我國正處在經濟飛速發展的大好時機下,廣大農村地區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其中農家樂休閑旅遊業快速發展,湧現出了許多農家樂特色村(點)。為了順應我市新形勢下鄉村休閑旅遊業的發展需要,提高農家樂從業人員的素質,衢州農民學院特舉辦農家樂“兩員壹師”培訓,其中的“壹師”指的就是鄉村營養師。鄉村營養師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公***營養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為藍本,結合農家特色飲食,培養壹批懂營養基礎知識、會根據不同服務對象特點提供合理飲食建議的實用、新型營養人才,整體提升農家樂品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