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收入科目XXX元;
2. 貸:結余留用資金XXX元;
該分錄首先將收到的結余留用資金登記到對應的結余留用資金科目,並相應地將收入科目的收入借方記賬,保證資金正確歸集,避免因財務分錄出現覆蓋等問題。
此外,在進行財務分錄時,財務人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達到記賬的準確性。同時,財務人員應當註意文件的完整性,及時將收款憑證完整地錄入,並進行正確的財務登賬,確保財務記賬和管理的質量。
醫保局撥來的結余留用資金,實際上是由於醫療機構未獲得的全部醫保費用額外版塊,包括醫療機構未獲得的財政補助資金、家庭病床補助資金,以及其他未獲得的各項資金等額外費用。這樣,結余留用資金可以更有效地投入到有需要的方面,改善社會救助保障工作,從而擴大醫療服務的範圍,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改善社會保障水平。
2019年是國家集采藥品試點的第壹年,在2019年初,專門出臺了壹個文件(具體文件找不到了),文件中規定了試點工作的具體操作流程,大致歸納如下:
1、醫保基金預付周轉金給醫療機構(壹年兩次,壹次付半年)。
2、醫療機構收到周轉金後第壹時間全額預付給藥品供貨商。
3、醫療機構日常藥品采購,當采購試點藥品時,抵消預付款。
4、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時,正常與醫保基金聯網申報,醫保基金正常進行結算
5、醫保協議年度結束後,將年初醫保基金預付的周轉金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