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建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加工廠、車間,在建築現場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於本單位或該企業建築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
2、因轉讓著作權而發生的銷售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錄音磁帶母帶的業務,以及因轉讓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計算機軟件的業務,不征收增值稅
3、經國家版權局註冊登記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在銷售時壹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4、供應或開采未經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庫供應農業灌溉用水、工廠自采地下水用於生產的,不征收增值稅
5、對電信部門及其下屬的電話號簿公司銷售電話號簿業務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6、銷售給軍隊、軍警的軍事用品免征增值稅;軍隊、武警系統所屬企業生產的在系統內部調撥或銷售的鋼材、木材、水泥、鍋爐等貨物,免征增值稅;軍隊、武警、軍工系統各單位經總後勤部和國防科工委批準進口的專用設備、儀器儀表及其零配件,免征進口增值稅;對軍隊武警、公安部門進口的警犬免征進口增值稅
7、殘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稅;殘疾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進口的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進口增值稅
8、利用廢渣生產的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
9、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銷售給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的進口科研、教學書刊,免征增值稅
10、農村電管站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征增值稅
11、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對國家計劃內進口的化肥、農藥,免征進口增值稅
12、對承擔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企業銷售糧食,以及其他糧食企業銷售軍用糧、救災糧、水庫移民用糧和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稅
13、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征增值稅
14、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3年
15、人民銀行按國際市場價格配售的黃金,免征增值稅
16、黃金生產和銷售單位銷售黃金(不含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稅
17、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18、對進口黃金(含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礦),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19、高校後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高校後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
20、校辦企業生產的用於本校教學科研方面的應稅產品(不包括消費稅應稅產品),免征增值稅
21、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中國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等4家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和票據等抵充貸款本息的,免征資產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以及利用該貨物、不動產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22、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23、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
24、對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在國內采購的貨物,免征增值稅
25、駐華使領館運進的公務用品,外交代表運進的自用物品,使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到任半年內運進的安家物品,免征進口增值稅
26、中遠集團的輪船修理業務,免征增值稅
27、國家專業運動隊進口或國際組織和國外贈送、贊助的體育器材,比賽專用服裝,免征進口增值稅
28、對中標的加工生產企業為青藏鐵路建設加工生產的軌枕和水泥預制構件,免征增值稅
29、由政府組織拍賣或指定機構銷售非典捐贈物資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30、外國團體、企業、個人向中國境內捐贈的食品、藥品、生活必需品和搶救工具等救災物資,免征進口增值稅
31、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後返50%調整為暫免征收增值稅
32、邊境地區邊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的商品,每人每日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免征進口增值稅
33、遠洋漁業企業的漁船在公海或國外海域捕獲,並運回國內銷售的自捕水產品及其加工制品,免征進口增值稅
34、對民航總局直屬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間進口飛機(包括租賃飛機),暫減按6%計征進口增值稅
35、對利用煤礦石、煤渣、油母頁巖和風力生產的電力,以及國家列名的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減半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