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婚禮,我在加拿大也參加過幾次,但都不是她所說的那種正式的西式婚禮。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我剛出來的時候,參加過壹對在溫哥華的留學生朋友的婚禮,但那是壹場純粹的中國留學生婚禮。我之所以編造 "純中國學生式 "這個詞,是因為婚禮是在中國領事館為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CSSA)單獨租用的房子裏舉行的,是壹種茶話會,由教育領事和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執委會主持婚禮。我只記得婚禮上新郎新娘要向祖國的方向三鞠躬。參加婚禮的人都預付了五塊錢,壹起買了壹臺壹百多塊錢的雙卡錄音機作為賀禮。茶話會壹結束,大家就把新郎新娘送到他們臨時住所的地下室,像鬧洞房壹樣開了幾句玩笑,這才作罷。
大約十年前,我參加了第二次婚禮,也是壹對老留學生在多倫多市政廳的註冊儀式。我作為介紹人和好友到場,見證並拍攝了這壹簡單、莊重而甜蜜的時刻,然後新郎新娘邀請我們壹家和另外兩三個好友到市政廳附近的 "西湖餐廳 "吃了壹頓飯,婚禮就這樣結束了。當時,我們都很窮,對加拿大的婚禮習俗也不甚了解,甚至連結婚賀卡都不知道怎麽買。我們只送了兩份實用又有紀念意義的禮物,大約花了五十美元。我們穿的衣服也都是壓箱底壓了幾年已經不再時髦的衣服,和新郎穿的那套帶出國的西裝基本是同齡人,其他幾個朋友穿得比我們隨意,只有新娘穿得最講究,是在TheBay連鎖店半價發售時買的壹件天鵝絨禮服,總共****,花了她壹百壹十九加元加稅。
我參加的第三場婚禮大約是在五年前,也是自己大陸同胞的婚禮。那是壹場非常溫馨感人的婚宴,但沒有特別的結婚儀式。當時,我們也比較新潮,知道應該買壹張喜帖,在喜帖上寫上幾句吉利話,然後把禮金塞進喜帖裏贈送。婚宴上,除了極少數人穿得比較正式外,大多數賓客都是上班族打扮。我私下認為這有點太隨意了,不夠嚴肅。但酒席上的朋友告訴我,女賓客不能太搶眼,否則新娘會被繽紛的色彩沖昏頭腦,成為不受歡迎的客人。對此,我壹直持懷疑態度。我認識很多當地的中國或越南朋友,他們在參加婚禮前都會定制旗袍或禮服,以顯示自己的尊嚴和對新人的尊重。因此,我想提醒上面這位朋友,穿得越正式越好,不要喧賓奪主,中午去教堂的禮服和晚上去酒店赴宴、跳舞的禮服應該是不壹樣的。至於賀禮,如果不知道人家喜歡什麽東西,不如直接送錢比較實在。
由於通貨膨脹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婚禮的費用也漲了不少,所以賓客的禮金也得跟著漲。我問過朋友,他們說前幾年,每人五十元的禮金早已望塵莫及,沒包上八十的,也要六十的才好看。在北美,有的老外寄結婚請柬時都會附上壹張所需物品清單,讓親朋好友按清單買禮物,這樣就避免了無的放矢,杜絕了浪費,雙方都高興。也有人直截了當地告訴他們,不要禮物,只要現金。其實,這種直白的方式對送禮者來說更簡單省事,而對婚禮籌辦者來說可以增加壹筆可以統籌支配的現金,可謂兩全其美,畢竟籌辦壹場婚禮是要花不少錢的,尤其是女方。
按照北美的傳統,婚禮壹般都是女方父母出錢(不像中國人說的 "養女兒就是浪費錢")。現在,越來越多的父母****,共同分擔費用,或者男方拿壹筆錢讓女方操辦,女方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補足所需費用。我有個朋友準備明年秋天嫁女兒,他們是中港聯姻,男方是天主教徒,小兩口對這個婚禮非常重視,很早就開始籌備了,男方父母壹年前就先拿了2萬元出來,我朋友估計5萬元都不夠布置婚禮。
說到這裏,相信家有長女的父母心裏都會感到壓力山大。且不說操辦婚禮的諸多瑣事和經濟負擔,單說女婿人選。如果準女婿是自己的女婿還好,如果不是,或者有壹定的差距,又不好反對,不能把父母的意願強加在女兒身上,那種麻煩和遺憾可就沒有外人說的那麽多了。我的朋友M女士就被這個問題困擾了很久,直到壹年前才逐漸說服自己接受現實,年底就要為女兒舉辦婚禮了。
要說M女士的女婿也算是個不錯的小夥子,除了對M女士的意外有點不滿之外,可以說其他都很不錯,但M女士對這壹點很看重,有點 "攻其壹點,不及其余 "的味道。這壹點就是女婿是壹個金發碧眼的白人。不要以為M女士是封建老腦筋,或者 "黃種人 "至上主義者,M女士畢業於臺灣某大學中文系,全家從臺灣移民到多倫多,出過書,得過文學獎,丈夫前些年在大陸投資辦廠,她自己常年在太平洋兩岸三地飛來飛去,見過不少世面!她見過的世面多了,道理也比誰都明白,比如嫁給中國人不壹定能幸福地生活在壹起,找個外國人不壹定就不能天長地久浪漫永遠,有些好的洋女婿比中國女婿更好等等。但她還是希望女兒能找到壹個同名同姓的男人,她希望女兒能找到壹個同名同姓的男人,她希望女兒能找到壹個同名同姓的男人。但她還是希望女兒能找到壹個同文同種的中國人,無論來自兩岸四地都可以。她總覺得中外文化和價值觀的差距太大、太難跨越,再加上自己英語不好,無法與洋女婿交流。但她不能幹涉女兒的選擇,她知道自己不能也無法幹涉。她只有後悔,說不出的後悔。
經過壹年的心態調整,M 女士終於接受了現實,她在早些時候的壹次電話交談中告訴我,她打算在今年聖誕節期間給女兒舉行婚禮。這對新人將前往世界著名的風景區結婚,然後經臺灣前往大陸,再返回多倫多舉辦婚宴。新人的旅費自理,但父母需要支付婚宴和其他費用。對於婚宴的規模、賓客名單、酒店檔次、伴郎伴娘人數、服裝等,M 女士都花了不少心思,已經籌劃了壹年。她說,好在女婿的妹妹去年結婚了,可以從她那裏學到很多東西。女婿的嫂子家給了四萬元,她娘家也給了四萬元(所以M女士的女兒至少能從婆家拿到四萬元)。
八萬元辦婚禮?電話那頭,我倒吸了壹口涼氣。她說,這不是什麽大錢,十來萬元辦壹場婚禮也是壹筆不小的數目。比如住酒店的費用,起碼得兩萬多或者兩萬多的水平,租加長林肯車若幹,中西餐結合的酒席,壹對新人按換衣服三次算、光服裝加婚紗就得壹萬多,還得給伴娘伴郎伴娘至少準備壹套禮服(伴娘伴郎伴娘的禮服可是新郎新娘免費贈送的!)還有鉆戒、給賓客的回禮等等等等。據說每位賓客的平均預算至少在兩百美元以上。所以,與舉辦婚禮的人的預算相比,每位參加婚禮的賓客幾十元的紅包根本不算什麽。
放下電話後,我有壹個朋友來看我,她也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即將上大學。我把朋友對參加婚禮的擔心和M女士女兒婚禮前後的故事告訴了她,想 "嚇唬 "她壹下。沒想到她不以為然地擺擺手,嘟囔道:"我已經很好地供他們上了大學,也圓滿地完成了任務,如果妳要我在他們的婚禮上大做文章,我是不可能做的!如果妳想大操大辦,大學畢業後妳得自己去掙!我不在乎是否要向政府貸款,我才不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