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高溫天氣期間,企業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次數等措施,做好作業場所防暑降溫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40度以下的,應當按照規定減少高溫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企業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作業。同時,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而降低或扣減勞動者工資。此外,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承擔,在成本費用中列支,計入企業工資總額,不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企業不執行規定,拒不支付高溫津貼,或者違反高溫作業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法律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關於做好應對高溫暴雨極端天氣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單位要合理安排作業計劃,適當調整作業時間,及時發放勞保用品和高溫補貼,加強防暑降溫後勤保障工作,切實保障環衛工人等壹線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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