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門診特殊疾病登記有效期為兩年。參保患者應在門特病種登記有效期結束前壹個月內,向診斷醫院申請門特病種復核登記,方可繼續享受門特病種相關待遇。
申請門診治療的流程如下:
1.到定點醫院大廳窗口領取門診掛號單;
2、然後到相應科室就診、檢查、化驗。(如:糖尿病到糖尿病門診就診,需提供近壹個月內空腹血糖、近半年內OGTT、三個月內糖化血紅蛋白等;偏癱到腦科門診或急診就診,需提供近半年內CT或核磁報告,且肌力小於3級;腫瘤患者需提供住院病歷及術後病理報告或影像學報告復印件)。
3、填寫《導師登記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屬填寫,中間部分由醫生填寫並簽字;
4、患者攜帶填寫好的《導師登記表》及相應的檢查、化驗結果和病歷資料到大廳9號窗口進行導師登記。網上掛號只能在醫保科掛號三天後使用。掛號時,患者需持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並掛相應病種的專用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救濟的權利。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