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
《2011年五項重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1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也是年內完成的五項重點改革任務。解決問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醫療衛生系統要繼續認真落實“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堅定信心,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攻堅克難,強化考核,狠抓落實。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同誌對本地區的醫改負主要責任,全面負責完成本地區的醫改任務;由負總責的牽頭部門牽頭的任務在全國範圍內完成,各有關方面必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醫改任務的完成。BR/>;國務院辦公室
二月中旬13,2011
衛生系統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
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現推進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壹般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9])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2009-2011年)規劃的意見》(國發[2009]12號)。確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全面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立新的運行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有效提供,進壹步提高均衡水平,繼續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完善的體制機制。我國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進壹步提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得到進壹步控制。三年來,任務基本完成,為下壹步深化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
工作
(壹)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設。
1。鞏固和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基本實現全民醫保。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達到4.4億,參保人數增加90%。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範圍。積極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推廣失業保險。農民工等人員實行靈活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有選擇性登記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
(2)進壹步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面,參合率穩定在90%。(衛生部負責)
2、全面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增強保障能力。
(1)進壹步提高籌資標準,政府補助的新農合,城鎮居民提高到200元,每人每年個人繳費,適當提高。(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2)擴大門診統籌範圍,普遍開展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門診統籌,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醫保目錄內藥品和按規定收取的工資範圍內的壹般醫療費用納入統籌範圍,積極探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3)顯著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範圍內的所有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當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於5萬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積極開展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提高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的保障水平,並在總結評估的基礎上,擴大試點地區範圍,增加試點病種。抓緊研究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患者的醫療保險和救助政策措施,給予必要支持。(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五)全面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困難群體參保人員補助範圍從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特殊困難人員。開展門診搶救。逐步減少和取消醫療銀行,原則上只對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自付費用救助50%以下。探索開展特定重大疾病救助試點。鼓勵社會力量向醫療救助慈善機構捐款,拓寬融資渠道。(民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方便群眾的醫療費用。
(1)繼續推廣就醫“壹卡通”方式,基本實現統籌地區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實時結算(或匯總報告,下同)。加強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建設,開展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實時結算、遠程醫療和醫生探索的地方,就地即時結算。轉移接續工作做好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研究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2)加強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基金運行分析和風險預警系統,控制基金結余,提高使用效率。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結余要逐步減少到合理水平,然後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要控制在15%以下,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在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基金平穩運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
(3)醫療保障引導和制約醫療費用的供給和需求。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保比例和醫保支付方面給予優惠。大力改革醫保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4)加強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管。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要加強動態管理,完善完整的醫療保險等級評價體系,實行分級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進壹步規範藥店的服務行為。研究逐步擴大醫療保險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和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依法加大對騙保騙保行為的懲處力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五)職工醫療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地)級城鎮居民統籌,省級鼓勵地方探索方案。有條件的地區要進壹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體水平。加快推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加工整合,穩步推進。做好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和管理的銜接,實現信息共享,避免重復。積極探索委托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辦理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保監會負責)
(六)支持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企業參加商業保險和各種形式的補充保險,滿足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需求。(中國保監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
(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
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和《關於建立完善基層醫療機構和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10]62號),按照全覆蓋的要求建立機制和規範的藥品采購機制,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4。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實現基層全覆蓋。
(1)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擴大藥品零差率銷售範圍。(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研究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使用),在規範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人和兒童用藥需求中增加藥品,更好地滿足基層基本藥物需求。同步實施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建立規範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重塑基層藥品供應體系。
(1)政府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省、自治區補充品種)和實行集中采購、統壹配送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保基本藥物安全有效、質量優良、價格合理、供應及時。(衛生部負責)
(2)編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計劃,確定基本藥物采購的具體配方、規格和質量要求,明確采購數量,並與實施量和價格進行比較。暫時不能采購的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單壹來源采購的承諾決定。(衛生部負責)
(3)堅持質量第壹、價格合理的原則,鼓勵“雙信封”招標制。只有通過經濟技術標書評審的企業才會進入企業投標評審,商務部將對標書的最低報價進行評審並中標。(衛生部負責)
(4)結合,通過公開招標簽訂購銷合同。授權基層醫療機構與藥品供應企業委托的采購機構簽訂購銷合同,並負責合同的執行。統壹配送基本藥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價格從發貨驗收到付款原則上不超過30天。衛生部負責
(5)機制,完善基本藥物指導價格,動態調整分類管理的基本藥物零售價格,通過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充足的幾個品種,探索實行全國統壹定價。(發展改革委)
(6)制定和完善基層基本藥物使用政策,確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使用基本藥物。衛生部負責
(7)保證基本藥物的生產和供應。供應商選擇經營企業的分銷或自己的分銷。鼓勵發展現代物流等手段,提高配送效率。促進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優化結構,實現規模經營。(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負責)
(8)全面實施新的基本藥物國家質量標準。加強基本藥物監管,加快信息系統建設,對所有品種所有基本藥物進行檢測和電子監控,提高基本藥物從生產到流通全程追溯能力。(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負責)
6。全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新的運行機制。
(1)費用和醫保支付政策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並為原掛號費、檢查費、註射費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學服務中的統籌醫療費用。合理制定普通醫療費用調整標準,在不增加群眾現有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比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
(2)建立長期穩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和政府補助的經常性收支,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部、衛生部負責)
(3)完善人員編制管理。要加快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標準。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實行人員總量控制,縣(市、區)統籌安排,動態調整。(中央辦公廳、外交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用人機制,推動周邊其他崗位實行配額制,全面建立用人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設置、招聘、以崗定員、合同管理,建立績效考核,做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結合實際完成基層醫務工作者的聘用和招聘工作,確保社會穩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五)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根據工作數量、質量和客戶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等指標,對主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評價,評價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補貼和收入水平掛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全面實施績效工資,合理收入不降低,基層醫務人員水平有保障。堅持多勞多得、實績突出,適當的收入差距會拉大醫務人員的關註點、關鍵崗位和突出貢獻,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部)
(七)鼓勵有條件的村衛生室和民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並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償。落實鄉村醫生補貼扶持政策。(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八)中央財政繼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以獎代補。(財政部、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
完善初級衛生保健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7。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改善基本服務。
(1)完成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在前兩年支持建設的基礎上,支持建設300所縣級醫院(含中醫院,下同)、10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和13000多所村衛生室。每個縣至少有壹所縣醫院基本達到二級,有65433所。在中西部偏遠地區和山區,部署流動巡回醫療服務車。(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在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整合資源,覆蓋基本藥物供應,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居民基本功能、績效考核、基層醫療衛生管理信息系統,有效銜接醫保信息系統標準化服務,提升基層衛生管理水平。(發展改革委、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8。重點加強全科醫生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大力培養適宜人才。
(1)關於出臺全科醫生制度的文件,開展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提高和實現長期服務的政策,鼓勵全科醫生解決基層基層醫療衛生不足的問題,醫療衛生和衛生專業人員的體制機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2)面向免費醫學生,招收5000多所鄉鎮衛生院和小學,中西部地區招收1萬以上(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總後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gt;(3)全科醫生在職職工培訓和再培訓安排1.5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培訓人員3萬人。(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4)鼓勵和引導衛生人員基本服務,加大鄉鎮衛生院醫師招聘力度,繼續以1.2萬人次、46萬人次的衛生人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鄉鎮衛生院和村培訓衛生室培訓醫療衛生人員。(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5)制定並實施全科醫師臨床培訓基地建設計劃,重點支持約100個臨床培訓基地。(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負責)
改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1)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主動服務、上門服務和移動醫療服務。該區積極鼓勵設立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崗位,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為轄區居民提供便捷、持續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服務。(衛生部負責)
(2)推進院長(主任)負責制,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效率。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實施規範化、精細化管理,使用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規範主要藥物和醫療行為,控制主要門診輸液、抗生素和激素的使用。衛生部負責
(3)大幅提高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醫療衛生機構總份額的比例。(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四)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10。全面開展九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居民健康素質。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擴大服務人群,提高服務質量。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為25。(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完善並嚴格執行九大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服務標準、運行規範和考核辦法,提高服務水平。城鄉居民健康檔案標準化電子申報率達到50%左右。進壹步提高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做好農民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每年對65歲以上的老年人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檢查。高血壓和糖尿病管理增加到45萬,超過654.38+0.5萬。發現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完全融入管理。(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完善基層健康促進網絡。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渠道開展健康宣傳教育,積極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全民健康素質的提高。(衛生部負責)
11。完成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1)對1.5歲以下人群繼續補種乙肝疫苗者,再補種約6.26億人2011年完成補種任務。(衛生部負責)
(2)然後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對400萬人進行宮頸癌檢查,對40萬婦女進行乳腺癌篩查。農村孕婦分娩率達95%以上,農村育齡婦女繼續免費服用葉酸。(衛生部)
(3)為45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免費復明手術,為百萬箱。(衛生部負責)
(4)在兩年工作的基礎上,汙染燃煤氟中毒改爐共完成65,438+0,630,000人的炊事和飲食任務。(衛生部負責)
(5)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累計完成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1,654,38+0.28萬。(衛生部負責)
(6)繼續實施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項目。(衛生部負責)
12。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服務可及性。
(1)啟動衛生監測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支持中西部地區建設2100個縣級衛生監督機構。(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二)全面實施精神衛生防控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國家重點支持建設430家左右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民政部負責)。
(3)依托縣醫院建立縣農村院前急救體系,集中必要的支援,配置縣、約800輛救護車和指揮系統,同步建立,體現公眾良好的運行機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4)落實傳染病醫院、滅鼠機構、血防機構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危治療崗位的政策。(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五)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按照上下聯動、內部活力、外部推力的原則,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同時,有力地推動了國家有效的便民措施,提高了公立醫院的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
13。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形成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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