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議、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行政後勤管理、安全生產、政務公開、信訪、督促檢查、提案和建議答復、對外聯絡、接待、目標績效考核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掛離退休幹部處)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協助做好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及離退休單位的建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組織編制局機關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業務事項和財務管理,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和資金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衛生統計工作。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市公共**** 衛生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擬訂衛生應急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協調公共**** 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組織公共**** 突發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指導公共**** 突發衛生事件。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活動;組織指導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活動;組織協調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和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工作;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承擔突發公共**** 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區(市)公共**** 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五)政策法規
組織擬訂全市衛生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擬訂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方案並協助實施;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衛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宣傳工作。
(六)醫療和婦幼衛生
擬訂醫療機構發展、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準入管理,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許可制度的相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安全、服務和評價等工作。醫療機構的質量、安全、服務和評價,建立全市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管體系,協調處理醫療糾紛;依法監督血站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專科、醫院感染控制和臨床實驗室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重大傷亡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指導基層醫療機構等相關工作。急醫療救援工作;指導基層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擬訂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實施婦幼保健專項技術;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工作;建立以公立醫院公益性為核心的監管體系。
(七)農村與社區衛生處
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工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農村基本醫療衛生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指導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改革;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質量管理和社區全科醫生、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鄉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八)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目錄,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承擔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區(市)加強合理用藥的規範化建設;參與臨床用藥不良反應的處理;參與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合理用藥;參與臨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相關信息管理。
(九)公共**** 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科(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 場所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公共**** 衛生違法行為;擬訂疾病預防控制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重大疾病和公共**** 衛生相關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和與公共**** 健康相關疾病的預防控制規劃、全市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公共**** 健康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 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擬訂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行動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承擔市衛生疾病預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壹辦理本部門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十)科教外事處
擬訂全市醫學科技、健康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衛生科研工作,組織開展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科研院所、重點學科、特色專科的建設;指導直屬中等衛生學校教育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的援外工作和技術援助,並對衛生系統進行技術援助。開展全市衛生系統援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壹)中醫處(掛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擬訂全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中醫藥機構建設標準、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指導中醫藥工作和中醫藥行政執法,指導和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和醫療技術;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指導、管理全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和民族衛生保健工作。
(十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愛國衛生活動;負責創建和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市愛衛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幹部保健工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幹部保健工作;負責市愛衛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保健工作;承辦保健工作中的重要會議、重大接待任務;承擔市愛衛會日常工作。
按規定掛紀委(掛監察室、審計室牌子)、機關黨委(掛宣傳室牌子)、工會、團委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