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多多的監管部門是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
2.拼多多的平臺監管主要由市場監管局監管。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平臺或者網絡交易平臺涉及的所有提供者,由平臺母公司註冊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已要求淘寶、拼多多等平臺企業依法履行平臺主體責任,對平臺上銷售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網店立即進行處置。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保持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牌子。
主要職責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則、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食品安全強國、標準化強國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建設,推動實施統壹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統壹反壟斷執法。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指導企業應對國外反壟斷訴訟。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和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消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管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國家監督抽查。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
(八)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保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應急處置工作,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壹)負責計量工作的統壹管理。實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和量值傳遞及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壹管理和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發布工作。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組織國際標準化合作,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和采用。
(十三)負責檢驗檢測工作的統壹管理。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引導和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國認證認可工作的統壹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建立並組織實施全國統壹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體系。
(十五)負責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國際交流與合作的市場監督管理。根據需要承擔與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的工作。
(十六)管理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
(十七)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18)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國家質量基礎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和經營者首問先行賠償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型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升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推動質量強國建設。
2.進壹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和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先照後證減量”,縮短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壹步減少達標評比、表彰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度減少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促進營商環境優化。
3.嚴守安全底線。按照“最嚴格標準、最嚴格監管、最嚴厲處罰、最嚴肅問責”的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上、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和廢止妨礙全國統壹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統壹執法。強化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壹公開”和“互聯網加監管”,加快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和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從市場進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群眾,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九)職責分工。
1.與公安部的職責分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公安部建立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聯動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審查,依法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助檢查、鑒定、認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農業農村部的職責分工。
(1)農業農村部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進行監督管理。
(2)農業農村部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和生鮮乳收購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審批、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制定並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報告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通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有必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海關總署的職責分工。
(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口食品化妝品重復檢查、重復收費、重復處罰,減輕企業負擔。
(2)海關總署負責進口食品的安全監督管理。進口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產生影響,或者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海關總署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通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兩部門應建立進口產品缺陷的信息通報和合作機制。海關總署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依法進行技術處理、退運和銷毀,並通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和傷害監測得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將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當通知海關總署,海關總署應當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5.與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開發的許可、檢查和處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證、零售連鎖總部許可證、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的註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和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6.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責任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執法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和侵權判定標準,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查、鑒定等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商標專利執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