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調整後,我們的工作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起草。
(二)負責食品衛生許可和消費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制定並監督實施消費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領域食品安全調查和監測,發布消費領域食品安全監管相關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及相關化妝品審批。
(五)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註冊和監督管理,起草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重新評價和淘汰藥品和醫療器械,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起草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組織制定中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規範中藥飲片炮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和精神藥品,發布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中的消費行為。
(十)指導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應急、檢驗和信息化建設。
(十壹)制定和完善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和衛生部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