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人格的基礎,道德修養是預防犯罪的基本手段。道德因其教育功能而在犯罪預防實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道德修養是壹種健全人格的社會修養和自我修養,也可以削弱或消除犯罪的內在動機,抑制和消除犯罪動機形成過程中的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醫德建設,提高醫務人員的道德素質,是預防犯罪的最初和最終手段。醫生的貪婪心理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不可改變的。它不僅在壹定條件下可以形成犯罪行為,而且在良好的教育下可以轉化和消除。是壹個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決定了博士貪婪心理的走向。如果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主導了人的心理,人的行為就會朝著健康有益的方向發展;相反,如果人的心理發展被不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所支配,人的行為就會向犯罪的方向發展。當前的社會環境和醫德,給人們造成了壹些錯覺:有人認為醫德的退化是改革中不可避免的現象,但醫德建設阻擋不了退化趨勢;有人認為只要醫療技術上去了,就能治病救人,就是大德大德,好的能掩蓋壹切醜惡,其他醫德建設的虛浮成績可有可無。因此,醫院和醫生都致力於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提高經濟效益。而且,僵化的醫德建設模式本身難以適應社會發展形勢的要求,無法解決實際問題。久而久之,醫德建設被束之高閣。現在,回扣之風愈演愈烈,醫務人員屢被查處,醫院和醫生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壹落千丈,有的醫院發現狼來了。但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醫院要抓住檢察機關查辦案件,眾多醫務人員深受震撼的時機,全面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切實提高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築牢抵禦回扣誘惑的心理防線。同時,要認識到醫德醫風建設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凈化市場環境,消滅送回扣的“黑心”醫藥行業。
醫療器械市場無序競爭的根本原因是生產銷售企業太多。相當壹部分藥械企業通過給回扣獲得交易機會,往往是因為他們天生實力不足,難以在正常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因此,對於將要進入醫療器械市場的企業,應實行高門檻的市場準入制度;對於已經進入醫療器械市場的企業,要引導其誠信經營,限制有行賄記錄的藥品活動空間;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堅決淘汰。在市場準入制度上,關鍵是建立嚴格明確的市場準入條件,盡快修訂我國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進壹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從源頭上控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藥品生產是藥品流通鏈條的源頭,對藥品的質量和價格有很大的決定作用。因為
因此,嚴格準入制度的根本是嚴格控制新設企業數量,嚴格把握新設藥企條件,嚴格新藥審批,建立完整的新藥上市前端審查程序和標準,禁止假新藥通過改頭換面贏得暴利,提高市場準入的技術門檻。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衛生、醫藥行政部門建立行賄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兩年內取消藥品和醫療器械招標資格,醫療機構不得采購其產品。“黑名單”制度是從源頭上治理商業賄賂的有效措施,必將對治理醫療回扣起到積極作用。同時,我認為有關部門應該大力引導醫藥行業誠信經營。他們可以考慮建立醫藥行業誠信檔案,科學評價醫藥行業誠信,並以誠信為參考,在采購招標中給予誠信高的醫藥行業優先中標權。此外,對根本不具備生產經營基本條件,制售假冒偽劣產品,汙染嚴重,扭虧無望,或者行賄受賄屢入“黑名單”的,要依法終結其市場主體資格,堅決出清藥品市場。
第三,改革定價體系,抑制虛高藥價留下的回扣空間。
建立企業生產成本監控系統,對生產企業成本管理信息化全過程進行監控,解決定價部門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以社會平均先進成本水平為定價依據,規範藥品價格的成本構成。建立藥品定價聽證制度,通過聽證實現藥品定價的透明性和科學性,確定最終核定價格。充分利用市場價格信息,不斷修正政府定價。建立功能齊全的藥品價格監督管理機構,實現藥品定價部門和新藥審批部門壹體化管理,與藥品價格管理部門、質量成本監測部門以及負責新藥審批、市場準入和操作規則的管理機構共同建立藥品價格審核機構,對藥品價格進行審核,建立健全藥品價格監督管理體系。
四、實行醫藥分開,用充分競爭的社會藥店代替醫院藥店定向回扣。
醫藥分開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難點,但不管有多難,都要朝這個方向努力,盡快實行醫藥分開,從源頭上切斷醫院、醫生和藥品管理之間的經濟利益,保證醫生能治病、對癥下藥,這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實行醫藥分開,將醫院藥房改為社會藥房,因為社會藥房的競爭比較充分,特別是大量廉價藥房的出現,極大地促進了藥品價格的降低。事實證明,社會藥店的藥價確實比醫院藥店低很多。在醫藥不分的現狀下,因為醫院的壟斷,很多生產銷售企業不惜討好醫院和醫生,甚至只把藥賣給醫院藥房,寧願放棄社會藥房市場,也要保住醫院市場。如果醫藥分開,醫院藥品的市場自然終結,患者有充分的選擇藥品的自由,可以貨比三家,選擇價格更低的藥店。這樣就切斷了醫藥代表、醫院藥房、醫生之間的回扣鏈條。
五是構建大監管網絡,全面遏制醫藥回扣。
當地衛生部門既是醫院的行政主管部門,又是行政監督部門。當地衛生部門與下屬醫院有著持續的利益關系。顯然,衛生部門在處理醫藥回扣問題上處於尷尬的地位。既想打擊整治,又擔心醫藥回扣太多影響衛生部門的業績。而且,僅僅依靠衛生部門自上而下的線性監管,僅僅依靠衛生行政執法權,必然會瘦而軟,不足以應對猖獗的醫療回扣。在加強衛生行政監管的基礎上,進壹步構建全社會的大監管網,加強對社會組織、人大機關、紀檢監察、司法機構和新聞媒體的監管,同時加強社會市場對醫藥行業的制衡和約束能力,不僅要加強對醫院、醫生和醫藥行業的監管,還要加強對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從根本上遏制醫藥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