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是參保人享受醫療保障的憑證之壹,原則上只限於參保人本人使用。賬戶裏的錢歸個人所有。但醫保基金裏的錢,屬於每個雙職工醫保投保人,其目的是通過壹定區域內社會群體的互***濟,分擔疾病風險,解決職工患大病時的醫療費用。如果個人醫保卡余額不足,必須使用統籌基金中的錢進行報銷。如果家屬用自己的醫保卡買藥,對參保職工不公平。
此外,如果用他人的醫保卡住院報銷,屬於騙保行為。情節嚴重的,將面臨刑事處罰。
不過,有些地區允許把醫保卡交給家人,****,享受醫保待遇。如廣州、深圳、浙江、廈門等,壹般都有限制,妳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比如,深圳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壹類人員個人賬戶余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的,超出部分可用於支付已參加本市醫保的父母、配偶及其子女的費用,即所謂的 "家庭通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國家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