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並辦理延期手續;
2、采礦證到期前1個月內,應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延期;
3、營業執照到期後,需進行年檢和重新註冊,逾期未年檢或未通過年檢的,將被註銷,需重新申請和註冊;
4、規劃許可證過期後,不能辦理延期,需重新辦理;
5、食品衛生許可證過期,可前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續期手續;
6、暫住證過期後,不能續期,只能重新辦理。
許可證的續期程序:
1、準備續期所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原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明、續期申請書等;
2、提交續期申請:將準備好的文件提交至發證機關,有的機關支持線上提交,有的則需要線下遞交;
3、等待審核:發證機關會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4、繳納續期費用:審核通過後,需要根據規定繳納相應的續期費用;
5、領取新的許可證:繳費後,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新的許可證。
綜上所述,許可證到期後的續期步驟包括申請延期手續、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延期、進行年檢和重新註冊、重新辦理規劃許可證、前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續期手續以及重新辦理暫住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五十條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