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用對象及條件
(壹)招用對象:
凱裏市1995年-1998年單招生未分配的中專畢業醫學生。
(二)招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並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並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最低為鄉村醫生執業資格)。
4、1995-1998年衛生系統單招生各相關醫學類專業。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符合招用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用信息
1、本次公開招用信息在凱裏市人民政府網()、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向社會公布招用的人員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2、本次公開招用信息發布官方網站為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三、招用程序 整理發布
(壹)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凱裏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議室(凱裏市行政中心西樓409室);
2、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考生報名表在本招用實施方案附件自行下載(壹式兩份)。
4、報名時提供的資料:參加報考的人員必須參加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學專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持進校時在市衛生局簽定的定向合同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收費情況:本次公開招用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6、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3張(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於20KB、JPG格式,藍白底均可)。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
7、準考證的發放: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在報名規定的時間結束後7日內到市衛生局領取準考證。
8、其他事宜:現場報名通過相關資料、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壹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壹個環節的資格。
9、參加本次招用報名的考生,現場報名提供材料必須為報名時提供,否則將不予以參加報名考生。
(二)考試方式
1、本次招用人員及崗位不按1:3比例進行,凡符合招用條件的考生均可直接參加筆試,不劃最低分數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前10名直接進入體檢,如有放棄者將依次遞補。
2、考試方式為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工作由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統壹組織實施,全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筆試時間:2015年1月17日 上午:9:00- 11:00 。
(3)筆試考試地點待定,筆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4)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
(5)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筆試成績計算。考生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10名入圍體檢人員。
2、體檢
(1)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統壹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
(3)體檢時間、地點及註意事項等由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裏市人民政府網()、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公告欄另行通知。
(4)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
(四)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凱裏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還需進壹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2、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壹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5)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或崗位所需畢業證的。
(6)不符合招用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7)經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招用的其他情況。
(五)公示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應聘請人員的姓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政審結果,確定擬招用人員,並進行公示。
四、合同簽訂 整理發布
1、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用人員,由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裏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2、通過考試,符合招用的上崗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簽定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工資待遇及職稱評聘辦法參照衛生系統編制內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執行。
3、本次招用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招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
五、紀律監督
1、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用工作人員在履行招用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招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用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2、對違反公開招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用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並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招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招用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3、本次公開招用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用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六、註意事項
在招用過程中,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用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等內容)都將在凱裏市人民政府網()、凱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註意。在網站公布的招用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七、其他事項
本方案公告由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凱裏市2015年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公開招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咨詢電話:0855-823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