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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和鹽業部門對什麽是“飼料添加劑氯化鈉”,什麽是“鹽”有不同的看法。

(作者:南方周末記者呂南方周末實習生孫冉)

“飼料添加劑氯化鈉”運動在中國很多地方上演,尤其是河南。被農業部門認定為合法的添加劑被鹽業部門查封,甚至有企業涉嫌刑事責任。在這兩個部門眼中,“鹽”在國家標準和法規中被解釋為兩個不同的項目。

部門爭奪利潤的背後,是鹽業壟斷下企業的迂回策略。企業都跑了好幾個月了,氯化鈉是不是鹽誰有權管?“我們仍在等待答案”。

來自河南的商人趙永亮報告了自己的情況。40噸貨物被查扣後,他氣憤地拿起電話,直接打到了新鄉鹽務管理局鹽政科科長辦公室:“我這裏還有貨。要不要檢查壹下?”

在農牧業的定義裏,這批貨叫“飼料添加劑氯化鈉”,而在鹽業看來,應該叫“鹽”,屬於自己的壟斷產品。

部門爭奪利潤的背後,是鹽業壟斷下企業的迂回策略。

趙永亮是代理商。在采購前,他反復確認了這批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合法性,甚至還有壹把農業部辦公廳的“方上劍”。

這份在飼料行業廣為流傳的回復顯示,農業部經核查確認,“(趙永亮代理的公司)銷售的飼料級氯化鈉產品屬於飼料添加劑,已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可用於飼料生產”。飼料公司“購買和使用該產品符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

精心準備是針對食鹽專營管理部門的。在他之前,很多商人因為賣“飼料添加劑氯化鈉”被鹽業重罰。

為了消除最後壹點風險,趙永亮甚至向河南省畜牧局請示。直到得到“合法產品”的書面回復,他才放下顧慮,決定全力以赴。

然而,還沒等營業,他就被解除了武裝——40噸“飼料添加劑氯化鈉”還沒運進客戶的廠門,輝縣市鹽務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就把他圍住了。

沒收罰款近654.38+0.3萬元,連趙永亮本人舉報的“飼料添加劑氯化鈉”0.5噸也被扣押。

這不是孤例,也不是新鄉的私法。在飼料鹽這塊大蛋糕面前,農業和鹽業兩大部門壹直戰火紛飛,全國爭議頗多。作為飼料大省,河南尤為吃力。

肉搏戰,寸土不讓。

沖突從壹開始就非常激烈。中學課本上“氯化鈉是鹽嗎”這個科學問題的答案越來越復雜。

應該是6月1,2014。趙永亮回憶說,他拿著各種證書來到當地壹家飼料企業做推廣。然而,飼料公司的負責人並不放心。他們先後給輝縣市畜牧局飼料辦壹位副主任和鹽業局壹位副局長打電話,詢問是否合法。

“誰在賣鹽?”鹽務局副局長壹進門就大聲問道。“我說我不是賣鹽的,是賣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氯化鈉是飼料原料。”趙永亮對南方周末記者的回憶。

但是導演沒有讓步。“他說只要氯化鈉含量達到60%,就是鹽。”

為了辯論氯化鈉是不是鹽,兩個主管部門的官員壹度面紅耳赤。“當初最先趕到的畜牧局領導明確答復,飼料添加劑氯化鈉證書齊全,完全合法。”這家飼料企業的壹位高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但輝縣鹽務局副局長後來用三個字明確回答:不能用。禁止的理由是《鹽業管理條例》。

兩人的聲音越大,聲音越大。“我們有我們的規則可以使用。”畜牧官員說。鹽務局副局長反駁說,賣20多噸走私鹽是刑事犯罪:“如果他坐牢,妳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趙永亮也搬出了農業部的“鏡頭”。副主任火了,“趙經理,妳有能力送二十噸貨去試試嗎?那天我放了妳,交給公安機關了。”

雙方都在賭博。6月6日,40噸貨物到達飼料企業門口。馬上在門口被鹽務局執法人員攔截,全部拘留。鹽務局也報了警,並想對趙永亮采取強制措施。然而,公安機關最終未能采取行動。

同樣受到刑事責任威脅的還有河南新鄭市的飼料企業。河南熊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熊峰)高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早在2014年4月,新鄭市市政府就明確要求防止非法食鹽被用作“畜牧用鹽”,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河南熊峰新鄭支行因此被調查。7月3日,新鄭市鹽務局來檢查該公司時,在倉庫內發現了飼料添加劑氯化鈉。“我們出具了相關法律文件,但鹽務局工作人員不認可畜牧行業的法律法規”。

但更多被調查的飼料企業拒絕接受采訪。“不方便。”著名飼料企業大北農集團下屬的新鄉大北農農牧有限公司負責人在電話中拒絕說。

國家標準支離破碎。

在新鄉,輝縣市鹽務局隨後委托國家輕工業井鹽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對查獲的飼料添加劑氯化鈉樣品進行檢測。鑒定結論是,根據國家標準GB/T 2151-2008,判定為不合格畜牧用鹽。

趙永亮對此感到憤慨。以上是畜牧用鹽的國家標準,但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生產依據的是另壹個國家標準GB/T 23880-2009。“我不是按照這個國標生產的。妳怎麽能按照這個國標來檢測呢?這是無關緊要的事情。”

“飼料添加劑氯化鈉不是畜牧業用鹽。”趙永亮翻了壹下農業部以前的文件,顯示飼料級氯化鈉、食鹽、畜牧鹽三項標準控制指標存在明顯差異:飼料級氯化鈉標準與食鹽標準相比,增加了汞、鎘、亞硝酸鹽三項指標,而飼料級添加劑標準沒有碘,食鹽和畜牧鹽對碘含量有明確規定。

"飼料主要添加氯離子和鈉離子."此次被處罰的河南省熊峰動物營養中心主任張世昌表示,碘含量超標會對動物養殖產生負面影響。

“用含碘鹽或畜牧鹽替代飼料添加劑無碘氯化鈉,不僅會增加飼料企業的生產成本,還會削弱飼料中微量元素的均衡供給,迫使飼料企業花更多的錢去做違法的事情,生產出質量安全水平更低的產品,最終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此前,農業部很少公開對此進行指責。

以代理鹽業行政訴訟而聞名的上海律師鄒家來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總結出氯化鈉和食鹽至少有17個區別。其中,行政主管部門也各不相同。飼料級氯化鈉屬於農業部門,而牲畜用鹽屬於鹽業部門。

然而,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鹽務處處長劉建國對此並不認同。“氯化鈉不是鹽,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劉建國問,無論根據《大英百科全書》還是《牛津英漢大詞典》,所有的科學解釋都指向,“氯化鈉是食鹽、食用鹽。”

“該處罰的還是要處罰,我們沒有超出法律授權的範圍。”劉建國說,在現有的食鹽專營法律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如果我們不執法,我們就會有問題,這被認為是失職”。

至於畜牧用鹽威脅碘安全的問題,他提請南方周末記者註意《中國飼料添加劑》的另壹份聲明。這本由中國飼料工業協會飼料添加劑專業委員會主辦的雜誌,曾發表過壹篇題為《礦物元素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科學論文,指出在缺碘地區,家畜也要餵加碘氯化鈉。“將碘化鉀混合在氯化鈉中...如果協調不均勻,會引起碘中毒。”

壟斷暴利下的迂回計劃

“按照這個價格,我們所有的企業都不想買他們(鹽業公司)的鹽。”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飼料公司總經理說,“他們的壟斷價格太高了。”

河南采購部經理王證實了這壹點。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如果從鹽業公司買畜牧用鹽,價格和食鹽差不多,國家規定的統壹價格是1013元/噸。此前,他們公司查獲的飼料添加劑氯化鈉只要780元。

按公司壹個月消耗80噸計算,每月可節約約1.6萬元。這對於利潤率在1%-3%之間的飼料預混料行業來說,無疑是壹筆巨大的開支。

根據鹽業部門的規定,氯化鈉含量超過60%的鹽屬於食鹽專營範圍。為了繞開管制,降低成本,壹些飼料企業不得不另辟蹊徑。

“我們會采取靈活的方式,購買含量在60%以下的氯化鈉產品,只要三四百元/噸。”壹位要求匿名的飼料企業總經理告訴南方周末記者,“100%的兩噸(氯化鈉含量)是600多元,而鹽務局的價格是1000多元,相差四五百元。”

但畢竟用起來不方便,鹽務局的執法劍壹直懸在頭頂。“如果妳不想買他們,他們不能。他們有權執行法律。”總經理說,在短期購買低含量氯化鈉產品期間,鹽務局幾乎每個月都要來檢查幾次,公司最後不得不恢復從鹽務局購買。

不僅是河南,其他地方也壹樣,價格差的同樣懸殊。被全國各地鹽政部門查處的海燕調味品(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燕公司)總經理林群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上海,作為公司飼料添加劑的氯化鈉價格是650元/噸,鹽政賣850元;在湖南,鹽務局的價格是1100元以上,他們的產品只要500元。

“他們壹定恨我們。”在林群看來,鹽業部門的執法並不是為了所謂的產品安全或健康。他們的執法目的是幫助自己的“兩牌壹隊”企業——鹽業公司銷售產品。

在趙永亮被查處後不久,2014年7月7日,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開展了“飼料生產企業用鹽專項整治行動”。該局發文指出,以飼料添加劑氯化鈉代替食鹽用於畜用,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碘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河南省鹽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並強調將徹查全省飼料生產企業,違者必究。

這已經升級為部門之間的短兵相接。半個月後,河南省畜牧局致函省政府法制辦,要求取消上述文件。“(這)嚴重違反了國務院2013年2月修訂頒布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擾亂了飼料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不利於全省飼料行業的健康發展。”

“這是壹個不合理的要求。我們執法有理有據,不存在違反法律的情況。”對此,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鹽政處處長劉建國說。

根據上述管理規定,《飼料添加劑目錄》中只有“氯化鈉”是合法產品。

根據2065438年7月1日實施的《飼料標簽》國家標準的標註要求,需要標註的是“氯化鈉”。“飼料標簽不達標,就要處罰。”新鄉市畜牧局飼料科科長張文強笑了。

“飼料企業為什麽要在不符合飼料行業規定的東西上多花錢?”趙永亮質疑道。

在魏昱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企業繼續選擇購買鹽業局的“牧鹽”。“農業部門沒有明確站出來否定對方的執法權,上級也沒有協調解決。在得出結論之前,我們的企業經不起折騰了。”壹位飼料企業高管說。

國家圍剿,企業寫道

7月14日2010農業部在北京召開的內部會議已經傳遍了全行業。“八個飼料大省的飼料辦主任、飼料企業、添加劑氯化鈉生產企業、法律專家都參加了。”壹位參加過內部會議的飼料企業老總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召開全國會議,正是因為這是壹次全國性的圍剿。林群對此深受感動。除河南外,山東、江蘇、廣東、遼寧、廣西幾乎全軍覆沒。“全國大概被扣了1000多噸。”

河南省並不是唯壹壹個啟動飼料添加劑氯化鈉庫存的省份。在廣西,貴港市萬千飼料有限公司因同樣原因被貴港市鹽務管理局處罰,萬千飼料公司隨後提起行政訴訟。

這壹度引起了業內人士的關註。2014 05 16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再次確認貴港市鹽務管理局對飼料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合法性。

“這給了河南等地啟發。”壹位要求匿名的鹽業系統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此前,鹽業系統壹直在緊張觀望。但判決書下達後,河南鹽業系統開始查專項行動,貴港案的判決書在每個縣局都有。

據河南省畜牧局不完全統計,鹽業部門近期查處的飼料生產企業有30多家,查獲飼料添加劑氯化鈉1000多噸。

在調查過程中發生了肢體沖突。業內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以被扣押351噸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河南和睦(集團)飼料有限公司為例,作為河南唯壹具有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生產資質的企業,7月8日,鄭州鹽務管理局出動80多名執法人員,在查封產品時,遭遇了激烈的抵抗。

直到第二天淩晨2點半,237噸標註為“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的原料終於被查獲。事後,該事件壹度驚動了省領導。

“有時候領導協調沒用。”林群說,2065438+2004年4月30日,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在回復海燕公司的函件時,明確回復是“合法產品”。但這並沒有給森林群帶來庇護。"飼料氯化鈉是鹽,飼料鹽應由鄭錚鹽業公司提供."遼寧省鹽務管理局規劃處接受南方周末記者咨詢時態度強硬。

林群證實,遼寧省法制辦回復後,遼寧省鹽務系統不僅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遼寧是我們公司被扣最多的省份之壹。”

在全國範圍內,南方周末記者咨詢了廣西、浙江、寧夏等地的鹽業主管機構,幾乎無壹例外都采取了罷工的態度。

但飼料企業向河南省政府等單位遞交的請願書已經發出。《南方周末》記者看到,這份以和睦集團為首的請願書上密密麻麻蓋著河南省數十家飼料企業的公章。

河南和睦集團董事長高翔壹直不願談論此事。“上個月農業部組織了8個省的畜牧局飼料辦主任和被處罰的企業開了壹個內部會議,開始具體協調,各省也開始協調。現在不便多說。”高祥連忙掛斷電話。

雖然已經兩個多月了,但是關於氯化鈉和食鹽的權威裁決還沒有到。氯化鈉是不是鹽誰管?“我們還在等答案。”壹位飼料企業高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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