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汙染是指難以降解的壹次性塑料包裝。比如壹次性發泡快餐具和我們常用的塑料袋。它對環境的汙染非常嚴重,埋在土壤中很難分解,會導致土壤容重下降,如果焚燒又會導致大氣汙染,所以現在提倡不用或少用這種材料,買東西最好自備工具,減少對它的使用。壹、"白色汙染 "的現狀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為壹種新型材料,具有質輕、防水、耐用、生產技術成熟、成本低廉等優點,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應用,並呈逐年增長趨勢。塑料包裝材料在世界市場上的增長率高於其他包裝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裝材料年均增長率為8.9%。中國是世界十大塑料制品生產國和消費國之壹。1995 年,我國塑料產量 519 萬噸,日進塑料近 600 萬噸,當年全國塑料總消費量約 1100 萬噸,其中包裝用塑料 211 萬噸。大部分用於包裝的塑料以廢舊薄膜、塑料袋和發泡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丟棄在環境中。這些廢舊塑料包裝材料散落在城區、風景旅遊區、水體、道路兩側,不僅影響景觀,造成 "視覺汙染",還因其難以降解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危害。據調查,北京市3%的生活垃圾為廢塑料包裝,每年總量約14萬噸;上海市7%的生活垃圾為廢塑料包裝,每年總量約19萬噸。天津市每年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超過 10 萬噸。北京市每年丟棄在環境中的塑料袋約 23 億個,壹次性塑料餐具約 2.2 億個,廢舊農膜約 675 萬平方米。人們戲稱這是 "城郊壹床白被子"。"白色汙染",主要危害是 "視覺汙染 "和 "潛在危害":1、"視覺汙染 視覺汙染"。在城市、旅遊景區、水體和路邊散落的廢舊塑料包裝物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影響城市、景區的整體美觀,破壞市容、景觀,造成 "視覺汙染"。2、"潛在危害"。廢舊塑料包裝進入環境後,由於其難以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首先,廢舊塑料包裝混入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對養分和水分的吸收,會導致農作物減產;其次,丟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料包裝,被動物當作食物吞食,造成動物死亡(在動物園、牧區和海洋中,這樣的案例已屢見不鮮);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廢舊塑料包裝難以處理: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廢塑料包裝難以處理:填埋處理會長期占用土地,混入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適合堆肥,分揀後的廢塑料因質量得不到保證難以回收利用。目前,人們反映強烈的主要是 "視覺汙染 "問題,而對於廢舊塑料包裝長期、深層次的 "潛在危害",大多數人還缺乏了解。二、國內外防治 "白色汙染 "的壹般做法 1、國外防治 "白色汙染 "的有關情況 早在 1985 年,美國人均塑料包裝消耗量已達 23.4 千克,日本為 20.1 千克,歐洲為 15 千克。進入九十年代,發達國家人均塑料包裝消費量更大(我國 1995 年人均塑料包裝及其他塑料制品消費量為 13.12 公斤)。從消費量來看,似乎發達國家的 "白色汙染 "應該很嚴重,其實不然。究其原因,壹是發達國家早已嚴格重視城市管理,很少有人亂扔廢棄塑料包裝,基本消除了 "視覺汙染"。其次,發達國家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較高。以美國為例,上世紀80年代以前,處理廢塑料的主要方式是填埋,後來發現塑料長時間不降解,90年代後便轉而走回收利用之路。現在已經建立了壹套嚴格的分類回收體系,大部分廢舊塑料包裝被回收利用,小部分轉化為能源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也基本消除了廢舊塑料包裝的潛在危害。美國頒布了《資源保護與回收法》,對固體廢物管理、資源回收、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技術研究、體系建設與運行、發展規劃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加利福尼亞州、緬因州、紐約州等 10 個州實行了包裝用品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可再生能源法》、《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支援法》、《包裝容器回收利用法》等法律中列出專門條款,促進生產商簡化包裝,明確生產商、銷售商和消費者各自的回收義務。德國在《循環經濟法》中明確規定,誰生產、銷售和消費包裝物品,誰就有義務避免產生、回收和處理廢棄物。德國的《包裝條例》將廢棄包裝材料的回收、利用、處置義務與商品的生產、銷售、消費權利相聯系,將回收、利用、處置義務分解落實到商品及其包裝材料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因而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有效性。2、我國防治 "白色汙染 "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我國已開始從行政和技術兩方面采取措施防治 "白色汙染"。在行政方面,壹是加強管理。比如社會比較關註的鐵路兩側的 "白色汙染 "問題,通過加強管理就有了明顯的改善。鐵路部門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在沿線分區段包保。部分旅客列車使用垃圾袋,禁止旅客到窗口丟棄廢棄物。乘務員也不像以前那樣,將車箱垃圾直接掃出窗外,而是將垃圾袋卸在車站,由車站集中處理。目前,使用袋裝垃圾的列車越來越多,隨意往車外扔垃圾的現象越來越少。已有2.9萬公裏線路兩側基本消除了 "白色汙染"。實踐證明,加強管理是防治 "白色汙染 "的有效手段。二是禁止使用難以降解的壹次性塑料包裝。杭州是全國第壹個禁止使用壹次性發泡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於1995年9月15日由市環衛局、工商局、衛生局聯合發出《關於禁止使用泡沫塑料快餐盒的通告》,將在《杭州日報》上連續刊登三天。在執行過程中,管理部門發現個別流動攤販仍在銷售發泡塑料餐具。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禁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的發泡塑料壹次性餐具。違者將被處以 500 至 5000 元的罰款。該條例將從 1997 年 9 月 15 日起實施。武漢、哈爾濱、福州、廣州、廈門、寧波、汕頭等城市也相繼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禁止當地使用壹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在壹定範圍內壹定程度上減少了 "白色汙染 "的危害。但從實踐結果來看,單靠禁止難以徹底解決 "白色汙染 "問題,要求頒布禁令的城市用紙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原來難以生物降解的發泡塑料制品。但是,這些替代品在價格和質量上都無法與普通塑料制品競爭。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僅靠行政命令而不考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是很難操作的。第三,強制回收。幹凈的廢舊塑料包裝可以再利用,或用於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築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體廢物處理 "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的總原則。回收利用不僅避免了 "視覺汙染",還解決了 "潛在危害",緩解了資源壓力,減輕了城市垃圾處理負荷,節約了土地,取得了壹定的經濟效益。這是壹種標本兼治的好方法。但回收利用應在廢舊塑料包裝進入垃圾桶之前進行。從垃圾填埋場重新分揀廢舊塑料包裝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廢舊塑料的利用價值也很低。由於分揀出來的廢塑料產品太臟,也很難按照材質進行分類,質量無法保證。北京市環保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 "回收為主、替代為輔、區別對待、綜合防治 "的技術路線 1997 年 6 月 1 日,北京市環保局和市工商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回收廢棄壹次性塑料餐盒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壹次性塑料餐盒的生產和經銷按以下方式進行。北京市生產、經銷壹次性塑料餐具(包括托盤、碗、杯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廢棄餐具的回收,也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回收。通知》還規定,1998 年回收率要達到 30%,1999 年要達到 50%,2000 年要達到 60%。通知》下發後,生產、經銷單位和個人立即到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提出回收計劃和具體保障措施。這是北京市解決 "白色汙染 "問題的壹個突破口。取得實效後,將逐步增加廢舊塑料制品強制回收的種類和比例,最終消除 "白色汙染"。天津市環保局已完成《天津市防治 "白色汙染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了壹整套防治方案,確定通過回收和再利用達到節約資源、消除汙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 "回收計劃"、"試點工作運行圖 "和 "試點工作進展綱要",為 "天津市白色汙染防治項目 "的立項做準備。天津市'白色汙染'防治行業協會"。在技術方面,壹是采用以紙代塑。紙的主要成分是天然植物纖維素,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丟棄,因此可以解決前述 "隱患",但也會帶來新的環境問題:首先,造紙需要大量木材,而我國森林資源並不豐富;其次,造紙過程會帶來水汙染。此外,在性能、成本方面,紙制品還無法與塑料制品競爭。目前,我國也有以甘蔗桿、稭稈為原料生產壹次性餐具的做法,但仍處於試驗階段。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裝制品的生產過程中加入壹定量的添加劑(如澱粉、變性澱粉或其他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使塑料包裝材料的穩定性降低,在自然環境中更容易降解。目前,北京共有 19 家單位研發或生產降解塑料。試驗表明,大多數降解塑料在壹般環境中暴露 3 個月後,就會開始變薄、重量減輕、強度降低,並逐漸裂成碎片。如果將這些碎片埋入垃圾或土壤中,降解效果並不明顯。生物降解塑料的使用存在四個方面的不足:壹是食品消耗較多;二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仍不能完全消除 "視覺汙染";三是由於技術原因,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不能完全解決對環境的 "潛在危害";四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不能完全消除對環境的 "潛在危害"。第三,由於技術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徹底解決對環境的 "潛在危害";第四,可降解塑料由於含有特殊添加劑,難以回收利用。三、我國在治理 "白色汙染 "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防治 "白色汙染 "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沒有國家專門的法律法規 防治 "白色汙染 "不能單靠商家或企業或 "白色汙染 "不能單靠商家或企業或 "白色汙染 "不能單靠商家或企業或 "白色汙染 "不能實現。"白色汙染 "不能靠商家或個人自覺,應該有強制性措施約束市民和餐飲、交通等行業工作人員的行為。比如,要求企業或個人對自己生產、經營、消費活動中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進行回收利用;對隨意丟棄廢舊塑料包裝物、亂堆亂放的行為進行處罰等等。但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制定這方面的國家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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