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新冠肺炎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防控技術指南的通知》。
第壹條冷鏈食品管理實行食堂責任制。中標的餐飲公司是食堂冷鏈食品安全管理的第壹責任人,項目經理是具體執行者。後勤管理處餐飲部主管負責監督。
第二條交貨人員的控制
1.入校人員和車輛的管理。送貨人員和車輛進入學校應嚴格按照學校要求辦理人員進入學校審批和車輛通行證。如需增減,應及時將紙質材料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向學校保衛處辦理增人減車或減人減車手續。
2.人員健康管理。配送人員進入校園,需要核對健康碼,還要實施體溫監測登記,做好記錄。
第3條采購要求
1.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托管服務合同》中的物資采購要求開展日常采購工作,建立健全全過程追溯機制,做好領證、領票和臺賬登記工作。
2.嚴禁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所有食堂不得使用進口冷鏈食品,其他冷鏈食品采購應向食品部門申報。
第4條消毒要求
1.送到食堂的冷鏈食品經外包裝消毒後才能進入食堂,並做好消毒記錄(詳見附件1)。
2.對材料部采購的所有車輛進行消毒,並檢查送貨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詳見附件2)。
第5條儲存要求
1.倉庫應配備通風、防潮和防蟲設備。冷庫儲存的冷鏈食品必須堆放在幹凈的墊料或架子上,要經常清洗消毒。
2.冷藏、冷凍櫃(倉)應有明顯標誌,冷藏環境溫度範圍為0℃ ~ 8℃,冷凍溫度範圍應低於-12℃。
3.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類擺放,不得堆放或擠壓存放食品。
4.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儲存食物時,將食物放在密閉容器中或用保鮮膜覆蓋,不得汙染。
第六條加工要求
1.員工應穿戴幹凈的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2.使用前後,工作臺和砧板要清洗幹凈,自然風幹,用75%酒精噴灑消毒。
3.烹飪加工食品時,必須徹底煮熟,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4.加工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
第7條環境要求
1.通風:加工間應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和空調系統的送風安全,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空調系統應定期檢查、清洗和消毒,以確保清潔和安全運行。
2.冷藏:冷凍食品必須堆放在幹凈的墊子或架子上,要經常清洗消毒。
3.環境消毒:每天都要用含氯消毒劑對進貨渠道的後廳和工作臺進行噴淋消毒,並做好記錄備查。
第八條監理工作
1.監督員負責所轄食堂冷鏈食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後堂工作臺、進貨渠道、加工間的消毒檢查。學校會不定期抽查。
2.不定期對食堂處理的所有學校人員和車輛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學校人員體溫監測和登記落實情況。
3.不定期對食堂冷鏈食品進貨渠道進行調查,檢查配送車輛、包裝箱消毒情況,冷鏈食品儲存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4.不定期有專人隨機檢查食堂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的落實情況。
第九條處罰規定
食堂在管理措施執行中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學校將根據疫情期間相關文件和學校日常管理相關處罰規定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