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對簽署圖書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因其使用應稅憑證所附的印章作為納稅標誌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收與繳納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印花稅申報的具體方法有:貼花法、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定期匯總繳款法、扣繳法。納稅人根據現有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然後購買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上,並將每張印花稅票和憑證加蓋在騎縫上進行註銷或領用銷售。需要通過貼花繳稅的納稅人,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和中國境內收取供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壹)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金額,不含規定的增值稅;
(2)應稅產權轉讓憑證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讓憑證所列金額,不含規定的增值稅;
(三)應稅業務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錄的實收資本(股本)和資本公積總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是交易金額。第八條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第十二條下列文件免征印花稅:
(a)應納稅證明的副本或復印件;
(二)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取得的依法應當免稅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簽署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貼息貸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而簽訂的貸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和慈善組織;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或衛生材料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國務院可以在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破產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