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醫療保險第壹檔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2)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員在選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醫,經結算醫院同意,可在與選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隸屬同壹結算醫院的其他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醫;住院和門診大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三)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員可在選定的社會福利中心門診就醫,經結算醫院同意,可在與選定的社會福利中心同壹結算醫院下的其他定點社會福利中心門診就醫;門診大病可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可在選定的社會福利中心結算醫院就醫。
(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其他醫療待遇情形。
第三十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三檔參保人員門診就醫應選擇市社會福利中心作為定點醫療機構。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選定;無用人單位的,由本人選定。
未滿14周歲的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員,可選擇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二檔以下醫院作為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員可以變更所選擇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並從變更生效的次月起在變更後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門診醫療待遇。
第三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員門診就醫和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員門診、住院就醫的轉診,應當經原結算醫院同意。轉診到本市同級專科醫療機構或本市同級專科醫院,轉出醫院應向接受轉診醫院出具轉診證明。
使用方法:二檔是住院醫療保險,每月只交50元左右。住院後才能使用。沒有住院不能用;二檔每年在社康中心看病有1000元的藥費,用完為止,沒用完是不能退的;社保的二檔是住院醫療保險,去門診不能用,只能在相應的住院處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