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經營合同
()沒有。
廣告客戶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廣告代理商(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甲乙雙方根據媒體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壹、廣告項目名稱:
二、廣告位置:
三、廣告規格/數量:
4.上映期:從_ _ _ 200到_ _ _ 200。
5.廣告制作完成期限:合同簽訂並收到甲方預付款後15個工作日內..
不及物動詞竣工驗收:
廣告制作完成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收到驗收通知後7天內組織驗收。不合格的,視為合格。驗收標準為甲方簽字的設計稿和噴漆樣品..
七、廣告版面、結構圖設計:
雙方同意通過以下方式提供廣告位: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提供廣告版面光盤壹式兩份。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圖進行設計,並得到甲方的認可..
八。合同價格(不含排版設計費):(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壹年)。
(以上價格包含制作費、場地費、出版費、電費、維護費、政府審批費等。).
九。付款條件: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元)。
2.甲方應在廣告接受後壹周內支付第壹年的余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X.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及時、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誤時間應包含在發布時間內。
2.監督乙方廣告制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發布期間,督促乙方修復損壞的零件,更換損壞的材料,修復損壞的燈具。
4.協助乙方與相關部門的協調。
5.按照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XI。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對甲方提供的廣告所需材料進行審查,並承擔審查責任。
2.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甲方不按時付款,拒不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停止出版。
4.嚴格按照雙方同意的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完成。
5.乙方負責發布期內的框架、線路、燈箱的維護。
6.乙方自簽約之日起開始施工,在發布期內,因廣告牌原因造成的任何故障及因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發布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的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8.廣告發布後,每晚亮燈時間為4小時。原則上夏秋季節為19:00-23:00,冬春季節為18:00-22:00,或者根據天黑時間隨機調整。
9.在廣告期間,如果燈具被乙方損壞,乙方應在36小時內維修或更換。
10.在廣告期間,如圖片有明顯褪色或裂紋,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並刊登原圖。
十二、下列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甲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
2.不可抗力自然災害。
十三、廣告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以下方式處理:
1.廣告期間,如因臺風11造成廣告損壞,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壹切費用。
2.廣告期間,因11級臺風造成廣告損壞的,雙方各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如果在釋放期間停止供電,無照明的釋放時間應按正常釋放時間的三分之二計算。
十四。如果廣告因政府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責任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戶外廣告屬於臨時建築,因城市規劃建設,應及時無償拆除。
2.如因政策問題或不可抗力導致廣告牌無法發布,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選擇在乙方擁有的同等價值的廣告位繼續發布..
3.甲方也可以選擇終止廣告費,直至廣告發布終止日。乙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30%作為稅金和制作費用,其余為廣告費。根據實際發布時間,乙方將向甲方退還未發布的廣告費用..
15.乙方應負責廣告制作、施工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如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十六。其他協議:
1.廣告制作竣工經驗收不合格的,廣告發布期按驗收日期順延。
2.廣告版面及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甲方所有,未經許可,對方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3.廣告版面設計圖紙須經廣告審批機關批準。
4.如需變更工程和施工方法,雙方應協商壹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造價和工期。
5.廣告期滿後,廣告資料歸乙方所有..
6.乙方債務履行完畢後,甲方支付的保證金作為價款回收。
十七。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及時付款,則每1天,應支付合同價格的0.3%作為違約金,或相應縮短放行期。如果超過20天未及時付款,乙方有權撤下甲方的圖片並另發廣告。
2.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每延期1天,乙方應支付合同價格的0.3%作為違約金,或相應延長發布期。
十八、同壹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豐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0.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執65,438+0份,乙方執65,438+0份。
二十壹、其他說明:
1.本合同簽訂地點:乙方辦公地點。
2.甲方稿件的確認人及相關往來文件的委托人是。
3.本合同所列價格和定金均為人民幣現金。
22.合同附件:
1.廣告布局圖。
2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執行。
甲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留言:
開戶銀行:
賬號:
年月日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留言:
開戶銀行:
賬號:
年月日
處理人:
年月日
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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