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門診可以報銷。長期在異地居住,符合參保地要求,這類人需要在參保地申請異地安置備案,在納入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的醫院住院治療,用自己新辦的社保卡直接結算醫療費用。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需要以下程序材料:
1,推薦證明。去外地看病要用醫保卡報銷,必須先在當地醫院開轉診證明。這個證明需要在當地稍微大壹點的醫院,至少縣級以上。
2.醫院的印章。轉診證明在縣級以上醫院開出後,需要蓋章。這個章不只是醫院的章,壹定是開轉診證明的醫院社保窗口的章。
3.社保局登記。開轉診證明和醫院蓋章後,我帶著相關資料去當地器械局登記。這個登記主要是在社保局備案,方便以後異地醫保報銷。
4.醫院發票。異地看病報銷主要是住院。看病後讓醫院開發票,壹定要保存好發票。這是報銷的依據。
5.社保局報銷。生病回來後要去當地社保局報銷,帶上相關材料,包括發票、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等。
6.門診報銷。壹般異地報銷住院費比較麻煩,但如果是異地門診費用,就不用麻煩了,只要把發票帶回來提交社保局報銷就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