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行醫的。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行醫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處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轉讓、借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立即改正,並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以三千元罰款;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可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造成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哪些情況可判定為非法行醫? 為了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治非法行醫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進壹步明確了認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五種情形,並對《刑法》相關條款中 "情節嚴重"、"嚴重危害患者身體健康 "的情形作了詳細規定。 司法解釋對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五種情形分別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3、被依法吊銷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下鄉從事醫療活動的;5、家庭接生員開展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司法解釋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 "情節嚴重"1、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全身功能障礙的;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3、使用假藥、劣藥或者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材料的;使用假藥、劣藥或者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4.非法行醫受到衛生行政部門兩次行政處罰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5.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遇到非法行醫處罰申請法律援助比較難通過,如您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請條件又需要法律援助,可以來本網找律師。
法律目標:《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