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壹)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補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擴展信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壹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壹)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全國統壹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不承擔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壹)施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逃逸的。
第二十五條救助資金的來源包括:
(壹)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費的壹定比例提取的資金;
(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罰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
(四)救助基金的孳息;
(五)其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