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藥和爆炸物品:炸彈、手榴彈、子彈、照明彈、教練彈、煙霧彈、炸藥、導火索、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縱火裝置。
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用於機械加工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屬於管制刀具類別的其他單刃、雙刃和三棱刀)。
管制刀具以外的銳器或鈍器: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大餐刀、工藝刀、劍、刀、矛、發簪、藝術和體育組織用於表演的戟、刀、少數民族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劍、斧頭、棍棒、加重或帶尖刺的手杖、帶鐵尖的登山杖,以及其他各種被認為對航空安全有潛在危險的器具。
易燃易爆物品:酒精、煤油、汽油、硝化甘油、硝酸銨、松香油、橡膠水、油漆、白酒(限壹公斤)、丁烷液化氣罐及其他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硫化磷、閃光粉、黃磷、硝化纖維薄膜、金屬鈉、金屬鉀、煙花、爆竹等。
有毒物品:氰化鉀、砷、有毒農藥、氯氣等。有毒農藥、氯氣、有毒化學試劑、殺鼠劑等有機和無機藥品。
氧化劑、煙霧劑、光亮劑、過氧化鈉、過氧化鉀、硝酸銨、過氧化鉛、過氧乙酸等。過氧化鉛、過氧乙酸等各種無機和有機氧化劑和過氧化物。
腐蝕性物質:硫酸、硝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液體電池和其他腐蝕性物質。
放射性物質: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質。
病毒:傳染性細菌、病毒和帶有活病原體的物質。
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器飛行安全的危險物品,包括具有特殊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和強磁性物品。
未經消磁保護包裝的磁鐵、磁體和其他含強磁的產品。
擴展資料:
威脅空中飛行安全是指在空中運輸過程中可能明顯危害人員健康或安全,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物品或物質。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洗發水、沐浴露可放在行李中托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