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補交的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終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後繼續繳費的,必須按規定以補繳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將中斷期間的全部欠費補齊;
2、補繳時間計入連續繳費時間,但補繳期間不能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參保人員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內(含60天)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補繳醫療保險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3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180天以上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斷後未補繳的,視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
醫保報銷所需要的資料如下:
1、醫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住院發票原件加蓋醫療機構的收費業務用章;
3、住院明細匯總清單;
4、就醫醫療機構蓋章的診斷證明材料;
5、住院病歷首頁或入院記錄;
6、出院小結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病歷檔案管理專用章。
報銷流程:
1、辦理住院登記時:需出示醫療保險卡和身份證,醫院將在醫保信息系統查詢核對參保人的個人資料、繳費等情況,並為其辦理入院手續;
2、住院期間:請您提醒醫生註意,如使用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須經患者或家屬簽字同意;
3、出院:經住院治療符合出院標準的,由主診醫生開具出院通知單後,參保人持出院通知單和醫療保險卡到出院處辦理結算手續。
綜上所述,報銷使用醫保需要的材料包括醫院的病歷本,需要醫生填寫好病歷本並且開出出院證明;還需要醫療費的總賬目表,包括藥費、住院費、手術費、營養費、出診費等各項醫保規定能夠報銷的費用,除此之外,還包括當事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