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醫保報銷範圍最新規定
上海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上海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
1、定點醫療機構的普通門診診察費、專家門診診查費、急診診察費;
2、定點醫療機構普通病房床位費;
3、門診煎藥費;
4、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配藥或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藥範圍和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
醫保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包括
1、診療設備類:
核磁***振成像裝置(MRI)檢查治療費;
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DSA)檢查治療費;
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檢查費;
高壓氧治療費(搶救治療除外);
體外震波碎石治療費。
2、壹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醫用材料類:
人工晶體材料費;
心臟瓣膜材料費;
冠狀動脈疾病診斷與介入治療使用的導管和腔內支架材料費;
外周血管、神經血管介入治療材料費。
上海外來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不享受門診大病、家庭病床醫療待遇,以及各類醫保減負待遇。但其個人醫療賬戶僅限門診,屬於門診專用,用來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以及至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的費用。
新農合報銷範圍:門診統籌、住院統籌、大病減負補助(二次補償)統籌基金支出。
內容說明
門診(含急診)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者門診年累計符合基本診療項目和基本藥品目錄範圍5000元以下的補償支出。
住院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診療項目和基本藥品目錄範圍費用,或5000元以上門診大病的病種項目藥品目錄的補償支出。
大病減負補助(二次補償)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對參合者享受住院統籌補償或5000元以上門診大病統籌補償,其壹次性自負醫療費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補償支出。補償標準同住院補償,對民政確認的低保戶、五保戶,以及殘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個百分點。
不屬於上海醫保報銷範圍的有哪些?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上海醫療保險報銷常見問題回答
1.我媽媽今年45歲了,我打算幫她參加新農合,請問上海新農合報銷範圍包括哪些?
答:上海新農合報銷範圍包括門診統籌、住院統籌、大病減負補助(二次補償)統籌基金支出。
2.我們單位位於上海黃埔區,單位壹員工上班時間遭遇車禍,職工本人沒有責任,現已經住院治療,這種情況可以辦理醫療保險報銷嗎?
答:根據您的描述,貴單位職工這種情形屬於應由第三人負擔的,所以不屬於上海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應由第三人支付。
3.我是湖南人,但是壹直在上海上班,單位幫我購買了醫療保險。請問外來工醫療保險可以享受門診大病醫療待遇嗎?
答:外來職工醫療保險只能報銷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不享受門診大病、家庭病床醫療待遇,以及各類醫保減負待遇。
2017年上海大病醫保新政策
上海市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4種大病可以再報銷50%。凡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還可享受居民大病醫保,不需要額外繳費。參保人員可以通過報銷形式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四種大病可再報銷50%:
這四種大病指的是:重癥尿毒癥、腎移植、惡性腫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所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由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50%。
此外,上海市高校在校學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也可納入居民大病保險範圍。
參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個人自負部分(以下簡稱“自負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由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其中,參保居民中已參加本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的,應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負費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
如何報銷:
參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後發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險範圍的自負費用,應在醫療費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自願選擇上述商業保險機構中的壹家辦理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參保居民首次申請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時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作為當年本人辦理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定點經辦機構;壹旦選定,年度內原則上不要更改。
熱線查詢:
如何對於城鎮居民醫保還有不懂的居民,可以致電上海市醫療保險服務熱線962218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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