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為進壹步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確保廣大農村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凡農村集體聚餐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舉辦者應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申報備案。
50人以上農村集體聚餐要備案
按照《安徽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農村集體聚餐,是指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群眾自發組織的、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在餐飲服務單位以外場所舉辦的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
此次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的監管,將重點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備案制度,凡農村集體聚餐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舉辦者應在舉辦前3日內,向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申報備案,申報地正在流行傳染病的,禁止舉辦集體聚餐活動。
同時,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廚師的管理,督促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到其所在的鄉(鎮、街道)食安辦進行備案,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和幫廚人員患有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制作。
並將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備案、培訓情況;對在檢查、指導過程中發現未進行健康檢查、未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未按食品安全規範操作的,因食品安全把關不嚴、操作不規範而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實施“黑名單”公布制度。
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分類指導制度。原則上,就餐人數在50至200人的聚餐活動,由本村(居)食品安全協管員或信息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201至399人的,由所在鄉(鎮、街道)派食品安全管理員或宣傳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在400人以上的,由所在鄉(鎮、街道)報請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派員進行現場指導。
現場指導的重點內容是審定農村集體聚餐菜單(食材清單),檢查廚師備案、廚師和幫廚人員的體檢、聚餐及加工場所的衛生條件、規範操作等情況。
農村集體聚餐食品留樣要規範
另外,農村集體聚餐采購食品原材料的渠道要正規,采購時要索票索證並妥善保存。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質;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嚴禁采購野生蘑菇、四季豆、鮮黃花菜、發芽土豆和散裝熟鹵食;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