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跨省、市、縣的貨運物流車輛,特別是醫療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等生產物資的運輸車輛,需由運輸始發地供貨單位、目的地接收單位或所屬行業主管部門,向屬地縣疫情防控辦申請辦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通行證》4月18日零時生效,原我市及各縣制發的通行證停止使用。
2、對於來唐、離唐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司乘人員需嚴格遵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管控工作有關規定。
3、對於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司乘人員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壹律勸返。
4、對於通過查驗通信行程卡確認來自低風險地區所在市、縣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以及途經中、高風險區但未停留的車輛,在司乘人員體溫檢測、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均正常的情況下,可正常通行。
5、對於司乘人員通信行程卡綠色帶*的來唐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需嚴格執行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司乘人員需在車輛到達目的地24小時以前,向目的地收發貨單位主動報備車牌號、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信息,由收發貨單位向屬地社區報告,並向貨車司機推送當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詳細情況;
車輛行駛至我市環市界國省道路卡口、高速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檢查站時,司乘人員需體溫檢測正常且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通行證、健康碼、通信行程卡符合要求的,簽訂個人疫情防控承諾書後,可通行;
車輛通行實行疫情防控檢查站至目的地閉環管理、點對點運輸,也可由收發貨單位或屬地社區派人引導貨車至目的地,裝卸貨後立即返回,並嚴格落實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對短時間內不離唐的,司乘人員應嚴格執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6、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始發地供貨單位應當充分保障應急運輸人員防護裝備和消殺物資,加強壹線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操作培訓,降低感染風險;原則上不安排來自防範區以上等級的貨車司機承擔運輸任務。
7、建立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熔斷機制,對於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實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的運輸企業,壹年內暫停辦理《通行證》;對於偽造《通行證》和假冒重點物資運輸的車輛、人員和企業法人,將依法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管理。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總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16日